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甲与乙二人系夫妻,均为中国公民,婚后定居A国。两人因生活琐事造成感情破裂而意图离婚,但A国只准“分居”而不准离婚。甲乙二人遂按A国法律的规定在A国法院起诉要求分居,并最终获得了A国法院的“分居判决”。...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甲出生于A国,父母都为定居A国的中国公民;A国的国籍取得实行出生地主义原则  乙出生于B国,父母都为定居B国的中国公民;B国的国籍取得实行血统主义原则  丙出生于中国,父母都为定居中国的无国籍人  丁出生于中国,母亲为中国公民,父亲身份不明  
无论甲、乙哪一方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若甲先在美国起诉,则乙不可再在中国起诉  甲在美国起诉后,乙仍然可以在中国起诉  甲在美国起诉后,乙既可以在中国起诉,也可以到美国应诉  
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  父母无国籍,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  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在外国,且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外国国籍,被获准  
甲出生于A国,父母都为定居A国的中国公民;A国的国籍取得实行出生地主义原则  乙出生于B国,父母都为定居B国的中国公民;B国的国籍取得实行血统主义原则  丙出生于中国,父母都为定居中国的无国籍人  丁出生于中国,母亲为中国公民,父亲身份不明  
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  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关于甲乙婚姻的有效性、离婚及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应分别适用瑞士法、中国法  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l999年结婚,2000年乙向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得知后向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也提起离婚之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  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国外留学时结婚,但未定居。甲回国后欲起诉离婚,应由甲或乙的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无论甲、乙哪一方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若甲先在美国起诉,则乙不可再在中国起诉  甲在美国起诉后,乙仍然可以在中国起诉  甲在美国起诉后,乙既可以在中国起诉,也可以到美国应诉  
认定甲、乙婚姻的效力,依据婚姻缔结地法,即美国法  判定甲、乙能否离婚以及离婚的财产分割,适用当事人定居国法,即美国法  判定甲、乙能否离婚以及离婚的财产分割,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  如果甲首先在美国提起离婚诉讼,那么乙应当在美国法院应诉,而不能再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该分居协议按照阿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故我国应予承认  该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当事人的分居协议直接在我国具有效力  当事人的分居协议不用申请在我国承认和执行  
该分居协议按照阿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故我国应予承认  该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按公共秩序保留不能承认和执行  当事人的分居协议直接在我国具有效力  当事人的分居协议不能申请在我国承认和执行  
两人结婚的条件适用中国法律  两人结婚的手续只有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国法律才有效  两人结婚的手续符合法国法,瑞士法,中国法的,均为有效  离婚适用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法律  
婚后双方的夫妻人身关系问题,适用甲国法  双方的夫妻人身关系应适用中国法  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的处分问题,应当适用财产所在地法律  对双方婚前财产的效力问题,应适用乙国法  
甲出生于A国,父母都为定居A国的中国公民;A国的国籍取得实行出生地主义原则  乙出生于B国,父母都为定居B国的中国公民;B国的国籍取得实行血统主义原则  丙出生于中国,父母都为定居中国的无国籍人  丁出生于中国,母亲为中国公民,父亲身份不明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