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贸易公司与某机械公司设备款纠纷一案,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于2003年2月判决机械公司向贸易公司支付设备款60万元。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2004年4月,乙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适用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 甲某与乙某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县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驳回甲某的诉讼请求。甲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后,甲某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指令县法院再审 电子公司与商贸公司电子产品质量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发现区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故裁定撤销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齐某与孙某侵权纠纷一案,经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齐某向区法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