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因故不能按时开工,也未申请延期 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按期开工后又中止施工 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开工1次,延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因故仍不能按期开工,也未申请延期 向发证机关申请开工2次,超过六个月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继续申请延期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5日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也未申请延期 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按期开工后又中止施工 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开工1次,延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因故仍不能按期开工,也未申请延期 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开工2次,超过六个月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继续申请延期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1个月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中止施工满2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建筑工程,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
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也未申请延期 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按期开工后又中止施工 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开工一次,延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因故仍不能按期开工,也未申请延期 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开工两次,超过6个月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继续申请延期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施工许可证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领施工许可证需要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条件的工程颁发许可证 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三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审批手续 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建筑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 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