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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应付类账目的登记 库存现金管理及收、付业务 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 会计档案保管与稽核
业务印章必须统一规格式样,统一刻制 业务日戳须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交接班制度 待销毁的印鉴应严格管理,禁止使用并及时销毁 如有需要可以预先用业务日戳、印章盖好重要空白凭证
保管部分印章处理联行业务,每日对前一天业务进行事后监督。 保管部分印章处理联行业务,每日对当天业务进行事后监督。 保管全部印章处理联行业务,每日对前一天业务进行事后监督。
按规定配备并保管和使用临柜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私自授受临柜业务印章 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临柜业务印章不得交他人使用 没有配备并保管和使用临柜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使用临柜业务印章 按规定配备并保管和使用临柜业务印章的人员可以私自授受临柜业务印章
将业务印章上交本机构柜台经理保管 由原印章保管人员与柜台经理双人加封 在封面上注明印章名称,在骑缝处双人签字 由柜台经理入库保管,以备日后使用
午休时,临柜业务印章要装箱妥善保管 非营业时间临柜业务印章必须入金库或保险箱(柜)保管 营业时间所有临柜业务印章严禁带离营业场所 应坚持“妥善保管、人离章收”的原则
停用或作废的业务印章,应按规定填写《中国光大银行业务印章上缴清单》、预留印模后上缴分行统一保管,定期集中销毁。 上缴时,应在《印章保管和交接登记簿》上写明移交原因、载明上交日期,持《业务印章上缴清单》一式两份、《印章保管和交接登记簿》及应上缴印章至分行会计结算部 由分行印章管理人、监交人在《上缴清单》及《印章保管和交接登记簿》签字后办理交接手续 上缴清单可粘附于《印章保管和交接登记簿》上备查
“妥善保管、人离章收” 午休时,临柜业务印章要装箱妥善保管 非营业时间临柜业务印章必须入金库或保险箱(柜)保管 营业时间所有临柜业务印章严禁带离营业场所
各种业务印章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严禁超范围使用业务印章。 业务印章上有日期要素的,其日期应与营业日期一致。 业务印章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 业务繁忙,在空白凭证、账簿上预先加盖印章。
保管部分印章处理联行业务,每日对前一天业务进行事后监督 保管部分印章处理联行业务,每日对当天业务进行事后监督 保管全部印章处理联行业务,每日对前一天业务进行事后监督
业务印章必须统一规格式样,统一刻制 业务日戳须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交接班制度 待销毁的印鉴应严格管理,禁止使用并及时销毁 如有需要可以预先用业务日戳、印章盖好重要空白凭证
各类会计业务印章在营业中应妥善保管,使用人员临时离开岗位时,应做到人离章收,入屉(箱)加锁保管 非营业时间,设有大库且有人值班的营业机构,业务印章可在营业终了放入大库保管 没有大库的营业机构的业务印章一律随款包上解 不同掌管人保管的印章应分箱(盒)上锁,严禁混装
保管人离岗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私自授收 业务印章应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和专人负责 严格执行“印、证分管”制度 严禁超范围使用会计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