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只能由人民法院确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经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可以改为适用简易程序 审判组织可以职权直接改为适用简易程序 不能改为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如果法律没有对某一程序作出特别规定,仍应按普通程序办理 人民法院在按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发现它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应当终止审理,宣布被告人无罪 应当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可以终止审理,宣布被告人无罪;也可以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征询人民检察院的意见
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理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只能由人民法院确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都可以适用于自诉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和辩护人都可以不出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 1个月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认为合适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以及相关事项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审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如果法律没有对某广程序作出特别规定,仍应按普通程序办理 人民法院在按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发现它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经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可以改为适用简易程序 审判组织可依职权直接改为适用简易程序 不能改为适用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认为合适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受理的次日起计算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以及相关事项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审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如果法律没有对某一程序作出特别规定,仍应按普通程序办理 人民法院在按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发现它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改用简易过程审理
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经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可以改为适用简易程序 审判组织可依职权直接改为适用简易程序 不能改为适用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审理 可以独任审理,也可以由合议庭审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认为合适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转换的次日起计算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以及相关事项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审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审判人员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情简单,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简易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转入普通程序的案件自程序转化之次日起起算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