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收取销售费用的项目,条件和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费率标准 基金的认购费和申购费可以在基金份额发售或者申购时收取,也可以在赎回时从赎回金额中扣除,但费率不得超过认购和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不得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5%;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者的认购金额,申购金额的数量适用不同的认购,申购费率标准,也可以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标准 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向投资人收取销售费用,并如实核算,记账;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未经基金合同约定,不得向投资人收取额外费用;未经招募说明书载明并公告,不得对不同投资人适用不同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