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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估价商业宗地现状容积率为0.8,评估时按基准地价对应容积率标准设定为2.0 委托估价方未能提供待估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仅能提供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估价时按批准文件的规定设定用途 委托估价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面积与宗地图面积相差0.5㎡,估价时以土地使用证所载面积为准 估价对象为划拨土地,估价时土地使用年限按法定最高使用年限设定
监测点地价为土地使用权价格,且考虑他项权利限制 监测点设定内涵条件下评估地价所对应的年限均为相应用途的法定最高年限,监测点现状条件下评估 地价所对应的年限是相应用途的剩余使用年限 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并可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每一个监测点应由两名注册土地估价师评估并签字 每一个监测点应由一名注册土地估价师评估并签字
实际与设定开发程度 实际与设定用途 价格方式 实际与设定使用年期 现状或规划利用条件
估价对象土地使用年期为无限年期,估价时设定为40年 估价对象土地现状用途为发电厂,估价时设定为工业 估价对象现状容积率为0.8,估价时设定为1.2 估价对象现状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估价时设定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估价对象不在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估价时参照了城市末级地基准地价
估价期日、实际与设定开发程度、实际与设定用途、现状或规划利用条件、实际与设定使用年期、价格类型 估价日期、设定开发程度、设定用途、现状或规划利用条件、设定使用年期、价格类型 估价期日、实际开发程度、现状用途、现状容积率、剩余使用年期 估价期日、开发程度、用途、容积率、使用年期
无限 各用途法定最高出让 基准日后的剩余 转让剩余
基准地价表 基准地价的估价期日 设定土地开发程度 待估宗地的土地容积率 设定土地使用权年限
实际出让年期 剩余使用年期 已使用年期 法定最高使用年期
无限 各用途法定最高出让 基准日后的剩余 转让剩余
无限 各用途法定最高出让 基准日后的剩余 转让剩余
估价期日、实际与设定开发程度、实际与设定用途、现状或规划利用条件、实际与设定使用年期、价格类型 估价日期、设定开发程度、设定用途、现状或规划利用条件、设定使用年限、价格类型 估价期日、实际开发程度、现状用途、现状容积率、剩余使用年限 估价期日、开发程度、用途、容积率、使用年限
估价对象土地使用年期为无限年期,估价时设定为40年 估价对象土地现状用途为发电厂,估价时设定为工业 估价对象现状容积率为0.8,估价时设定为1.2 估价对象现状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估价时设定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估价对象不在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估价时参照了城市末级地基准地价
最高出让年限 最低出让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