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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由出资较多的人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合伙企业可以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执行合伙事务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不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Ⅰ.Ⅲ.Ⅳ Ⅰ.Ⅱ.Ⅳ Ⅱ.Ⅲ.Ⅳ Ⅰ.Ⅱ.Ⅲ.Ⅳ
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活动,其权利来自于全体合伙人的授权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过问合伙企业的事务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规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撤销委托 其他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甲因为决策失误造成合伙企业亏损,应当由甲自己承担责任 甲对乙执行的合伙事务提出异议,应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乙的委任 戊擅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 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亏损由该合伙人承担
普通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可以选择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甲可以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乙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丙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合伙人丁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是合伙事务执行的基本形式,也是在合伙企业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形式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下,由于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行为所产生的亏损和责任,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 全体合伙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该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只能委托1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既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又可以委托1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只能委托数名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委托一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委托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过问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 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亏损由该合伙人承担
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活动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过问合伙企业的事务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规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撤销委托 其他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 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亏损由该合伙人承担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委托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如果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和费用都归合伙企业 如果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可以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能约定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活动,其权利来自于全体合伙人的授权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过问合伙企业的事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规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撤销委托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对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监督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必须是自然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甲公司可以委派代表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委托一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过问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委托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仍可继续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无权监督执行事务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经出席会议的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