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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申请人在一个月内先后提出一件实用新型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如果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时实用新型已经授权公告,则驳回发明专利申请 不同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一件实用新型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如果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时实用新型已经授权公告,则对发明专利申请也授予专利权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一件实用新型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如果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时实用新型已经授权公告,则要求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或撤回发明专利申请 不同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应当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期满协商不成的,两件申请均视为撤回
因为首次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以其不能作为该国际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基础 尽管该国际申请的国际公布采用的是中文,进入我国国家阶段后经初步审查合格的,仍然要再次公布 该国际申请进入我国国家阶段后,申请人最迟应当在2010年9月5日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足额费用,否则其申请视为撤回 该国际申请经实质审查符合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条件,但申请人拒绝放弃在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驳回该PCT专利申请
申请人为乙的国际申请,国际申请日为2010年1月15日,国际公布日为2011年7月15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为2011年8月5日 申请人为甲本人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0年1月4日,公告日为2010年5月16日 申请人为丙的欧洲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0年2月1日,公布日为2010年11月1日 申请人为丁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0年6月14日,优先权日为2010年2月4日,授权公告日为2010年10月16日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过初步审查符合规定的,自申请日起18个月即行公布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过格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即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该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过初步审查符合规定的,即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
2002年8月9日 2003年3月7日 2004年6月8日 2003年8月9日
2002年8月9日 2003年3月7日 2004年6月8日 2003年8月9日
已要求优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不得对专利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 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前,申请人可以随时主动更正明显错误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被授权的,申请人应当在办理专利登记手续之日起2个月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已经撤回或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申请人可以就同样的主题提出国际申请,并享受该实用新型的优先权. 申请人不能享受该实用新型的优先权,因为提出国际申请只能以发明专利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 由于该实用新型已经公告,受理局不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国际申请 由于自该实用新型申请日起算已经超过12个月,而且该实用新型已经公开,所以申请人提出国际申请是没有意义的.
王某享有优先权,其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视为2003年5月20日提出 根据申请在先的原则,应先审查王某的专利申请 陈某和王某都可以在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专利申请 陈某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即 2003年5月25日
由于发明专利申请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在先申请,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由于该发明专利申请中的方法属于实用新型不保护的客体,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作为在后申请享有优先权,但是该申请文件中必须删除有关生产方法的内容 由于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是外国人,该在后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2009年1月7日提交的申请日为2008年9月14日的分案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6月15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7月25日的享有外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6月18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对该申请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尚未办理登记手续
由于发明专利申请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在先申请,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由于该发明专利申请中的方法同于实用新型不保护的客体,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作为在后申请享有优先权,但是该申请文件中必须删除有关生产方法的内容 由于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是外国人,该在后申请不能享有优先权
申请日为2004年5月10日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已在该申请的基础上提出了分案申请 申请日为2003年6月2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但该申请因为没有缴纳申请费已被视为撤回 申请日为2004年7月3日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申请日为2004年1月7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享有申请日为2003年10月10日的美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王某享有优先权,其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视为2003年5月20日提出 根据申请在先的原则,应先审查王某的专利申请 陈某和王某都可以在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专利申请 陈某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即 2003年5月25日
申请人同为甲公司,申请日为2007年3月1日、授权公告日为2008年3月14日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申请人为乙公司,申请日为2007年1月5日、公布日为2008年9月5日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人为丙公司,申请日为2006年4月3日、公布日为2007年11月16日的美国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人为丁公司,国际申请日为2006年2月14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的公布日为2007年5月25日的PCT国际申请
2009年1月7日提交的申请日为2008年9月14日的分案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6月15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7月25日的享有外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6月18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对该申请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尚未办理登记手续
因为首次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以其不能作为该国际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基础 尽管该国际申请的国际公布采用的是中文,进入我国国家阶段后经初步审查合格的,仍然要再次公布 该国际申请进入我国国家阶段后,申请人最迟应当在2010年9月5日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足额费用,否则其申请视为撤回 该国际申请经实质审查符合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条件,但申请人拒绝放弃在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驳回该PCT专利申请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 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 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要求多项优先权的, 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 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 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 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 仅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申请。
2002年8月9日 2003年3月7日 2004年6月8日 200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