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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所得中,免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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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中国居民纳税人王教授利用周末为本校培训班授课,取得20.000元,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3年3 月,中国居民纳税人张小姐获得本单位分发的高温补贴3,000元,免缴个人所得税  2013年3 月,中国居民纳税人陈先生获得国债利息2.000元及交通补贴500元,免缴个人所得税  2013年3月,中国居民纳税人钱女士出租自有房屋,获得租金收入4,000元,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按“稿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转让所得视同先转让限售股,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李某购买的国债,利息为10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200元  李某获得的保险赔款3000元,免缴个人所得税  李某本月的工资收入300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元  李某获得了县政府颁发的科技奖金4000元,免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6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400元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制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两种  
应按“稿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在我国的抵免限额为2000元  利息所得在我国的抵免限额为1600元  李某当年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600元  李某当年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2000元  
应按“稿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年终加薪  拍卖本人文字作品原稿的收入  个人保险所获赔偿  从投资管理公司取得派息分红  
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稿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ITS)】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表(ITS)】  【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自预缴申报(ITS)】  
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部免缴个人所得税  其中的s万元奖金免缴个人所得税,另外20万元奖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的12.5万元奖金免缴个人所得税,另外12.5万元奖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个人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  个人出租建筑物的收入  个人保险狱得的赔款  
中国境外企业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为来源境外的所得  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不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可以在该项所得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中抵免  来源于境外的经营所得,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来源于同一国家(地区)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按规定弥补  境外已纳税额低于按规定计算出的抵免限额的,应以抵免限额作为实际抵免额进行抵免  
应缴个人所得税50元  应缴个人所得税200元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缴个人所得税100元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稿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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