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预设原非流通股股份实际出售的条件 预设回售价格
总股本为8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为15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000万股,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为2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
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在1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在6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在12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在3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行动延长至少6个月 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不得累积使用 公司股票上市当年离职,满6个月后可以减持首发前股份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 公司实现盈利后,核心技术人员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__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达到5000万股 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资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公众持有的H股股份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额的25%,如果市值超过100亿港元,这个比例可减至15% 公司至少有300名股东,按“盈利和市值要求”申请上市的发行人至少有1000名股东 持股量最高的3名公众股东,合计持股量不得超过公众持股量的50% 控股股东必须承诺上市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公司的股份,并且在随后的6个月内控股股东必须维持最少30%的权益
境内公司应在境外上市首次发股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其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上市登记 境内公司应在境外上市首次发股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到其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上市登记 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后,其境内股东拟根据有关规定增持或者减持境外股份的,应到境内股东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持股登记 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后,其境内股东拟根据有关规定增持或者减持境外股份的,应到境内公司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持股登记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 多个国有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人的,其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应合并计算 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6,20% 12,30% 6,30% 12,20%
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 分配剩余财产, 优先股股东可以参与公司决策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发起人所持有的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 应当为记名股票
6;20% 6;30% 12;20%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