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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发生扣缴义务时,可以不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纳税人只有在工商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才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应自身的经营需要暂停经营或恢复经营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复业登记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持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和《外管证》等资料,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期不得超过半年 若停业期间发生经营行为时,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 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正本,纳税人保留副本 一旦纳税人申请停业,其未使用完的发票由税务机关予以收存
税务机关责令停业整顿 税务机关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税务机关提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税务机关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 000元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伪造税务登记证件,情节严重的,处30 000元罚款 对买卖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处6 000元罚款
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伪造税务登记证件,情节严重的,处30000元罚款 对买卖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处6000元罚款
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期不得超过半年 假设停业期间发生经营行为时, 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 一旦纳税人申请停业, 其未使用完的发票由税务机关予以收存 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 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正本, 纳税人保存副本
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伪造税务登记证件,情节严重的,处30000元罚款 对买卖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处6000元罚款
税务机关责令停业整顿 税务机关处2023元以下罚款 税务机关请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税务机关处2023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税务机关责令停业整顿 税务机关处 2022 元以下罚款 税务机关请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消其营业执照 税务机关处 2022 元以上 1 万以下罚款
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期不得超过半年 若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 一旦纳税人申请停业,其未使用完的发票由税务机关予以收存 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正本,纳税人保留副本
未按规定保管账证资料 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 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 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省级以上的税务机关规定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的,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在报纸、广播或电视上公开声明作废;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和申请,经审核后予以补发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期不得超过半年 若停业期间发生经营行为时,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 一旦纳税人申请停业,其未使用完的发票由税务机关予以收存 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正本,纳税人保留副本
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期不得超过半年 若停业期间发生经营行为时,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 一旦纳税人申请停业,其未使用完的发票由税务机关予以收存 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正本,纳税人保留副本
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000 元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伪造税务登记证件,情节严重的,处 30000元罚款 对买卖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处6000元罚款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 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 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期不得超过半年 若停业期间发生经营行为时,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 一旦纳税人申请停业,其未使用完的发票由税务机关与已收存 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正本,纳税人保留副本
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期不得超过半年 若停业期间发生经营行为时,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 一旦纳税人申请停业,其未使用完的发票由税务机关予以收存 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正本,纳税人保留副本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期不得超过半年 若停业期间发生经营行为时,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 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正本,纳税人保留副本 一旦纳税人申请停业,其未使用完的发票由税务机关予以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