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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确认,视频提交 电话确认,电子邮件提交 暂不提交,过后补报 邮寄申报办理资料
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将其及时转交委托方 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填报《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相关资料 受托方被停止退(免)税资格的,不得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出口企业放弃退(免) 税权报告事项包括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 税备案、 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备案和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备案 出口企业可以放弃全部适用退(免) 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退(免) 税, 并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 放弃适用退(免) 税政策的出口企业,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自备案当日起 36个月 内, 其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 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如果放弃免税, 实行按内销货物征税的,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自备案当月 起执行征税政策, 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出口退(免) 税备案 出口退(免) 税预申报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 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备案
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生产企业出口的四类视同自产产品的外购货物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需开具纸质证明的,税务机关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确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证明事项的,暂缓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不是所有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出口企业所有证明办理申请事项和出口退(免)税申报办理事项,税务机关即时办结,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相关的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 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 增值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 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 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的货物
出口退(免) 税申报 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出口免税证明及核销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 放弃出口货物劳务免税权声明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不放弃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的情况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放弃已申报但尚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并按规定申报免税的情况 因合并而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无误的情况 撤回备案事项办结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撤回备案企业的应退税款退还至承继企业账户的情况 因改制重组而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无误的情况
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 增值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 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 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 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的货物 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纳税人出口了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应视同内销处理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增值税的货物,应视同内销处理 代理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90日内,向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委托出口的货物,委托方不得向受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 增值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 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 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的货物
进口货物证明开具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开具 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开具 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开具及中标证明通知书开具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可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出口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不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需开具纸质证明的,税务机关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确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证明事项的,暂缓办理 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出口企业所有证明办理申请事项和出口退(免)税申报办理事项,税务机关即时办结,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相关的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