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吴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人后的第5个月卖出,获利600万元。关于此收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该上市公司的现任总经理1年内将其持有的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卖出15%  持有该公司股份达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人后6个月内又卖出的  持有该公司股份达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人的  A项中的该公司的总经理将其卖出的该公司的股票6个月内又买人的  
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该上市公司的现任总经理1年内将其持有的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卖出15%  持有该公司股份达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人后6个月内又卖出的  持有该公司股份达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人的  A项中的该公司的总经理将其卖出的该公司的股票6个月内又买人的  
该上市公司的现任总经理一年内将其持有的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卖出15%  持有该公司股份达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人后6个月内又卖出的  持有该公司股份达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人的  A项中的该公司的总经理将其卖出的该公司的股票6个月内又买入的  
吴某系该上市公司投资的某全资子公司的法律顾问  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董事会末存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收回  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该上市公司的现任总经理一年内将其持有的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卖出15%  持有该公司股份达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又卖出的  持有该公司股份达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人的  A项中的该公司的总经理将其卖出的该公司的股票6个月内又买人的  
监事张某2017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董事吴某2017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董事罗某2018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经理王某2019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监事张某2012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董事吴某2012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董事罗某2013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经理王某2014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