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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4日,甲砂场将应该发给乙建筑公司的2500m3细砂发给了丙路桥公司,2010年2月17日之后,甲砂场向丙路桥公司索取这批细砂。则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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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在法院主持下进行  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经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  若一方不执行,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的行为无诉讼上的意义  
此案件诉讼时效于2010年4月2日届满  乙租赁公司的行为导致诉讼时效的延长  乙租赁公司的行为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  乙租赁公司的行为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强制约束力  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不能成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直接根据  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能成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直接根据  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作为债权人的甲公司可随时撤销  
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和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和解协议的效力高于原合同  甲建筑公司提出按照原合同履行的要求不应予以支持  如果甲公司不按协议执行,则乙采砂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甲公司不按协议执行,则乙采砂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和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和解协议的效力高于原合同  甲建筑公司提出按照原合同履行的要求不应予以支持  如果甲公司不按协议执行,则乙采砂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甲公司不按协议执行,则乙采砂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和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和解协议的效力高于原合同  甲建筑公司提出按照原合同履行的要求不应予以支持  如果甲公司不按协议执行,则乙采砂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甲公司不按协议执行,则乙采砂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在法院主持下进行  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经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  若一方不执行,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的行为无诉讼上的意义  
合同之债  侵权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  
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强制约束力  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不能成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直接根据  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能成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直接根据  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作为债权人的甲公司可随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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