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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丢失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对比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税务机关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的情形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的 M 级纳税人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地方政府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小规模企业的纳税人
纳税人取得由服务单位开具的税控设备销售发票以及相关的技术维护费发票(首次购买) ,可以按照发票票面的税额抵减增值税税款, 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B 税控专用设备损毁, 重新发行的纳税人还应报送《发票领用簿》 集团总部采取集中购买税控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纳税人, 可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控专用设备发行, 领取发票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纳税人应每月 进行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投资额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投资额为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金额 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投资额为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扣除增值税后的余额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缺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存在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的情形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非正常户纳税人已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638.22 10434.56 11068.00 11294.00
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办税人员疏忽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乙公司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甲公司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公司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甲公司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 10 万元, 每月 最高领用数最不超过 25 份 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 10 万元, 每月 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 25 份 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 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直接通过专用设备开具 通过有资质的企业代开 通过税务局代开 提供通用机打发票
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 不论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专用设备投资额均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用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能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 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乙公司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甲公司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公司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甲公司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应于每月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发票数据,税务机关对数据进行比对校验,接收数据 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 需携带专用设备和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存根联数据采集 以离线方式开具发票的纳税人, 因金税盘、税控盘同时损坏等原因不能报税的,纳税人应提供当月全部增值税发票到税务机关进行数据采集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 以离线方式开具发票,不受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限制。特定纳税人需携带专用设备和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存根联数据采集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应于每季度末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发票数据,税务机关对数据进行比对校验,接收数据
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应税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向个体工商户提供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