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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主要包括( )等类型合同。 ①定作,②复制;③修理;④仓储;⑤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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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  定作合同  修理合同  居间合同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材料金额的,应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材料金额的,应按照“购销合同”计税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材料金额的,应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  
修理  仓储  定作  复制  检验  
加工合同  定作同合  修理合同  自制合同  检验合同  
定作  复制  修理  仓储  检验  
借款合同  运输合同  保管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只是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即可解除合同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加工合同  定作合同  修理合同  出版合同  
加工合同  定作合同  修理合同  复制合同  检验合同  
承揽人和定作人的权利义务没有对应关系  为确保标的物的质量,定作人必须管理承揽人的工作过程  承揽合同的标的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及其成果  在确保标的物质量的前提下,承揽人有权将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定作义务条款  承揽合同中风险承担  承揽人留置权特殊效力  承揽合同解除条件  共同承揽人义务  
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除非合同当事人双方书面的约定,定作人和承揽人均不得随时解除承揽合同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承揽合同  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加工合同  定做合同  修理合同  改造、改建合同  
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除非合同当事人双方书面的约定,定作人和承揽人均不得解除承揽合同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承揽合同  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定作  复制  修  仓储  检验  
加工合同  定作合同  复制合同  测试合同  检验合同  
承揽工作需定作人协助,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承揽人得解除合同  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作交第三人完成,未经定作人同意,定作人得解除合同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定作人得解除合同  定作人得随时解除合同,且即使因此对承揽人造成损失亦无需负责  
定作人义务条款  承揽合同中风险承担  承揽人留置权特殊效力  承揽合同解除条件  共同承揽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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