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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 旧区绿地总指标的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60% 组团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不低于0.5m2/人
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25%;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0% 居住区公园的最小规模不应低于1ha 小游园的最小规模不应低于0.5ha 组团绿地的最小规模不应低于0.05ha 中心绿地的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
居住区的竖向规划,应包括地形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和地面排水规划等内容 居住区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和电力管线 居住区规划应有综合技术经济分析,综合经济指标项目应包括必要指标和可选用指标 采用分散供热居住区内还应增设供热管线
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 旧区绿地总指标的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60% 组团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不低于0.5m2/人
绿地率是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停车率是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地面停车率是指地面停车数量与总停车位的比率 建筑密度是指在居住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居住区人防设施规划 居住区空间环境 居住区用地平衡指标 住宅、公建、道路、绿地 居住区规划设计基本原则
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 旧区绿地总指标的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60% 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组团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不低于0.5m/人
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 旧区绿地总指标的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60% 组团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不低于0.5m2/人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通用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专用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基础标准 《镇规划标准》--通用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基础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通用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专用标准 《镇规划标准》——通用标准
居住区(级)道路 小区(级)道路 组团(级)道路 宅间路
小区(级)道路 组团(级)道路 居住区(级)道路 宅间小路
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 旧区绿地总指标的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60% 组团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不低于0.5m2/人
居住区空间环境 居住区用地平衡指标 居住区人防设施规划 住宅,公建,道路,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