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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 国家地税局 地方税务局 国税和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变更税种认定登记 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 无需再办理税种认定登记 仅需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相关税务机关
纳税人如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率、税目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并附送申请报告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 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因住所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如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率、税目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并附送申请报告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市场调研报告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因住所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向国税机关 向地税机关 分别在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 在国税机关与地税机关中选择
在国税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在地税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任选一税务机关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分别在国税、地税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向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局提出书面申请 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手续 企业总机构已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分支机构可持总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对从事商业经营的新办企业和小规模企业,可直接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县级以上的国税局和地税局 区级以上的国税局和地税局 国家的国税局和地税局 县级以上的国税局
代理税种认定登记,注册税务师应在核查纳税人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纳税事项深入调查 对于增值税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事项,生产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企业消费税适用税目、税率的纳税事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认定,以及产品出口商业,先进技术企业的认定,应详细核查纳税人的合同、章程有关的批文和证件、会计科目处理及原始凭证等资料,逐一核实认定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核查报告和《纳税人税种认定表》,履行申报手续 在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税种的通知之后,注册税务师应指导纳税人具体的办税事宜 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认定提出异议,应进一步调查并提出意见,提交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加以认定 对于税种认定涉及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纳税人,只需申办任一项税种认定手续即可
在国税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在地税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任选一税务机关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分别在国税、地税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地税局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商贸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在国税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在地税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任选一税务机关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分别在国税、地税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在国税和地税的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纳税人如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率、税目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并附送申请报告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 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因住所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交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 案发地税务机关 最先查处的税务机关 共同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向地税机关 在国税机关与地税机关中选择 向国税机关 分别在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
县级以上的国税局和地税局 区级以上的国税局和地税局 国家的国税局和地税局 县级以上的国税局
税种认定登记是在纳税人办理了开业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之后,由主管税务局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项目,进行适用税种、税目、税率的鉴定 纳税人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副本后和申报纳税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部门申请税种认定登记 某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涉及销售电器产品,并开设宾馆,应分别涉及国税、地税两套税种认定 税种认定登记是在纳税人办理了开业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之前,由主管税务局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项目,进行适用税种、税目、税率的鉴定 纳税人如果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目、税率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