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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 地方政府单独领导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为主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地方政府领导为主
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 地方政府单独领导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为主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地方政府领导为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 7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6]1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53号).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刷 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 7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对非经营活动中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5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对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对经营活动中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 7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6]1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53号)
国家税务总局与各级税务机关 国务院与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 同级政府领导 国家税务总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为主 国家税务总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地方政府领导为主 国家税务总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二者并重
国家税务总局、省级局、市级局及县(区)局四级 国家税务总局、省级局与市级局三级 国家税务总局与省级局两级 国家税务总局一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的《车辆购置附加税暂行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通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