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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汇总或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税务资料的期限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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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息,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企业不得列支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5年免缴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营业机构的,可以由其选定其中的一个营业机构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全年纳税情况表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类)  营业外收支明细表  
非法人创投企业没有设立创投经营管理机构,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管理、咨询等业务,对此类创投企业的外方,可按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供创业投资管理、咨询等服务的创投企业,可以享受税法规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组建为非法人的创投企业,必须由投资各方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组建为法人的创投企业,应以创投企业为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  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成员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自己选择  税收管理员确定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  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  对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实施  对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评估,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  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  对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纳税评估,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  对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评估,由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非法人创投企业没有设立创投经营管理机构,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管理、咨询等业务,对此类创投企业的外方,可按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供创业投资管理、咨询等服务的创投企业,可以享受税法规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组建为非法人的创投企业,必须由投资各方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组建为法人的创投企业,应以创投企业为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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