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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租期10年,10年期满后,甲继续使用房屋,乙未表示异议,则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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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1台机器租赁给乙,双方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约定为20年  甲乙签订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且不能通过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确定租赁期限  甲乙订立口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  甲将一私房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现租期已届满,甲未收回房屋,乙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  
甲和乙之间续订至2017年的租赁合同,自2015年到2017年之间的部分是无效的  甲和乙可以将租赁合同续订至2017年  乙可以基于苯超标的原因,随时解除与甲之间续订的合同  乙不可以以苯超标为由解除合同  
甲向乙签订在1年内连续多次借款的合同,丙为甲在这1年内的借款提供100万最高额保证,1年期满后,甲还有80万元欠款,丙应承担保证责任  甲向乙签订在1年内连续多次借款的合同,丙为甲在这1年内的借款提供100万最高额保证,1年期满后,甲还有100万元欠款,丙应承担保证责任  甲向乙签订在1年内连续多次借款的合同,丙为甲在这1年内的借款提供100万最高额保证,1年期满后,甲还有150万元欠款,丙应承担全部欠款的保证责任  甲向乙签订在1年内连续多次借款的合同,丙为甲在这1年内的借款提供100万最高额保证,1 年期满后,甲还有150万元欠款,丙应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  
从行为开始起就无效  即为终止  对乙继续有效  仍对甲继续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出租人为丙,承租人为乙  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出租人为甲,承租人为乙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但甲应补偿乙的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但丙应补偿乙的损失  
张某与乙没有就租金的支付期限进行约定,如果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张某可以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当年的租金,也可以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时支付全部的租金  张某与乙没有就租金的支付期限进行约定,如果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张某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时支付全部的租金  3年期满,张某继续使用该房屋的,乙没有要求张某返还房屋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年期间,乙将房屋出售给丙的,在同等条件下,张某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如果乙和张某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在该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甲将1台机器租赁给乙,双方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约定为20年  甲乙订立一口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  甲将一私房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现租期已届满,甲未收回房屋,乙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  甲乙签订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且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出租人为丙,承租人为乙  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出租人为甲,承租人为乙  房屋租赁合同终,但甲应补偿乙的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但丙应补偿乙的损失  
与甲协商续订租赁合同  要求甲赔偿损失  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要求甲支付违约金  
从行为开始起就无效  即为终止  仍对乙继续有效  对丙有效  
本案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本案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丙有权主张将转租合同的租金变更  甲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转租合同  
租期届满后,甲乙没有再订立合同,因此,甲乙间没有合同存在  房屋归甲所有,甲有权要求乙立即搬出房屋  甲乙间存在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甲可以随时让乙立即搬出  甲乙间存在不定期租赁合同,甲可以随时让乙搬出,但需在合理期限以前通知乙  
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无效  甲与丙的租赁合同无效  甲无权将该房继续出租给丙  甲无权向丙收取该年租金  
租期届满后,甲乙没有再订立合同,因此,甲乙间没有合同存在  房屋归甲所有,甲有权要求乙立即搬出房屋  甲乙间存在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甲可以随时让乙立即搬出  甲乙间存在不定期租赁合同,甲可以随时让乙搬出,但需在合理期限以前通知乙  
本案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本案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丙有权主张将转租合同的租金变更  甲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转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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