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图斑界线和地类界线经复核没有发生变化的,其地类图斑面积要进行重新量算,保证其面积未发生变化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误将国有荒山、荒地、河流、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等错划土地权属性质范围的,应依法予以纠正,并办理手续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没有明确使用者的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由该集体土地指界人指界、签字,根据有关法规和实地调查结果予以确认 农村土地利用类别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土地分类体系执行,至二级分类,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为单位,逐一量算图斑面积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中核定的权属界线,经复核无误的,可不再重新指界和签字,但要重新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