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紧急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 常规情况下,不执行电话医嘱 护士对错误医嘱进行修改 患者对医嘱有疑问时,向医生核实医嘱 发现医嘱有错误,拒绝执行医嘱,并向医生提出质疑和申辩
紧急抢救时,禁止执行口头医嘱 常规情况下,可执行电话医嘱 护士对错误医嘱进行修改 患者对医嘱有疑问时,向医生核实医嘱 发现医嘱有错误,执行医嘱后,向医生 提出质疑和申辩
密切观察病情 值班护士将此项医嘱抄写在临时医嘱单上 抄写时要求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执行医嘱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签全名 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是6h
护士要慎重对待口头医嘱 护士要慎重对待"必要时"等形式的医嘱 患者对医嘱有质疑时,护士应该核实 护士如发现医嘱有错误,应马上修改 护士应认真、准确地做好临床护理记录
药剂师调剂药品 护士执行医嘱 医疗设备维修 医生的诊断治疗 护士处理医嘱
紧急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 常规情况下,不执行电话医嘱 护士对错误医嘱进行修改 发现医嘱有错误,拒绝执行医嘱,并向医生提出质疑和申辩 病人对医嘱有疑问时,向医生核实医嘱
暂时延缓医嘱执行,待问题澄清,医嘱明确后再执行 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 当开具医师不在时,护士可代为纠正医嘱 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报告 必要时,可向该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长期备用医嘱写在长期医嘱栏内 长期医嘱抄至执行单后在医嘱前画红勾 护士执行医嘱后必须签全名 临时备用医嘱24小时内有效 停止医嘱应在医嘱单上注明停止日期
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要记录处理时间、 签全名, 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护士转抄或微机输出医嘱时, 要按“三查七对” 要求执行 护士长每月 参加查对医嘱一次 转抄或微机输出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或盖章 抢救病人时, 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述一遍, 待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瓶核对
护士要谨慎看待口头医嘱 护士要谨慎看待“必要时”等形式旳医嘱 患者对医嘱有质疑时,护士应当核算 护士如发现医嘱有错误,应立即修改 护士应认真、精确地做好临床护理记录
不可修改医嘱 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 患者对医嘱提出疑问时,护士应核实医嘱 发现医嘱有明显错误时,护士有权不执行医嘱 护士向医生指出医嘱中的错误后,医生仍执意要求护士执行时,护士应遵医嘱执行
护士要慎重对待"必要时"等形式的医嘱 护士如发现医嘱有错误,应马上修改 护士要慎重对待口头医嘱 若护士明知医嘱有错,但不质疑,或因疏忽大意而忽视医嘱中的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医生护士共同承担 若病人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与医生协商是否暂停医嘱
密切观察病情 值班护士将此项医嘱抄写在临时医嘱单上 抄写时要求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执行医嘱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签全名 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是6h
将其转抄于治疗单上,注明“prn”字样 执行前了解上一次的执行时间 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内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4小时内有效,过时未执行,护士用红笔在该项医嘱栏内写“未用” 前、后两次执行的时间应间隔6小时以上
护士要慎重对待“必要时”等形式的医嘱 护士要慎重对待口头医嘱 若患者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与医生协商是否暂停医嘱 若护士明知医嘱有误,但不质疑或因疏忽大意而忽视医嘱中的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医生护士共同承担 护士如发现医嘱有误,应马上修改
长期备用医嘱写在长期医嘱栏内 长期医嘱抄至执行单后在医嘱前画红勾 护士执行医嘱后必须签全名 临时备用医嘱24h内有效 停止医嘱应在医嘱单上注明停止日期
医生在医生工作站将医嘱输入电脑 护士从护士工作站提取、转抄医嘱,并打印医嘱本 经逐条校对医嘱后,将临时医嘱打印在临时医嘱单上 将长期医嘱单打印成分类执行单,如注射单等,以便执行 护士执行后,在分类执行单上打“√”,表示执行完毕
医师无医嘱时, 护士可给病人做对症处理 临时医嘱 12 小时有效, 在 30 分钟内执行依次有效 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盖章(签名) 并注明时间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 可口头交班 每天全面核对医嘱一次
护士要正确执行医嘱, 不得随意修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 护士发现医嘱有疑问时, 护士应及时向医生反馈, 核实后方可执行 护士发现医嘱有疑问时, 护士应及时向医生反馈, 当医生拒绝核实有疑问的医嘱时, 护士有责任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 护士操作完毕后要及时退出医嘱处理系统, 避免他人盗用自己的用户名操作, 一旦发生差错,计算机内保存的用户名和操作者都要追究责任 医嘱需每日两人核对, 并填写查对记录
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应立即执行,事后及时补写医嘱 处理医嘱应先急后缓,即先执行临时医嘱,再执行长期医嘱 医嘱需每班、每日核对,每周总查对 有限定时间的临时医嘱,护士应及时转抄至临时治疗本或交班记录本上 长期备用医嘱;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 医嘱单内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