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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 企业所得税通常以净所得为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转让规定的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对非居民企业未依法扣缴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税款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可在设立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 所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按3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在预缴税款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在中国境内未设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有企业都适用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远洋捕捞 花卉的种植 中药材的种植 茶的种植 海水养殖
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减征30%税款 实施免税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施免税 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征30%税款
应从低适用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从高适用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适用平均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能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2年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014年应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5年应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适用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有企业都适用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ABC
属于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适用错误而且企业不应缴纳而错缴的税额,企业应向境外税务机关申请予以退还,而不应作为境外已交税额向中国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地区)政府签订的税收协定(或安排)的规定不属于对方国家的应税项目,却被对方国家(地区)就其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中国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就境外所得在来源国纳税时适用税率高于税收协定限定税率所多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在中国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 对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若是税收协定非适用所得税项目,或来自非协定国家的所得,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对企业征收的所得税税额的,不应作为境外已交税额向中国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
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按3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