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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法传统 西方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基本思想和社会主义各国法制建设的经验 印度法律文化
只有后发展国家采纳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才是法律移植 经济、文化和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发展阶段水平的国家相互吸收对方的法律也是法律移植 法律移植应当考虑本国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 法的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均属于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依法在我国境内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中国法的现代化经历了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的过程 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 中国法的现代化由模仿英美法系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中国法的现代化法律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念更新在后
法律移植就是后发展国家对发达国家的所有法律制度的采纳和借鉴 经济、文化和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发展阶段水平的国家相互吸收对方的法律制度也是法律移植 法律移植应当考虑本国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 法的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依据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内像场所的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如果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则不予适用该外国法律 如果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则不予适用该外国法律 在排除适用外国法的情况下,适用我国相应的法律或其他与争议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在排除适用外国法的情况下,适用该外国的其他最适合的法律
罗马法规定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享有完全行为能力 《法国民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的立法精神 美国《联邦__》序言是__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审判活动中被援引 英国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为“基本立法”
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 《美国法释义》的问世是美国法独立思考的标志之一 目前,美国__修正案中关于男女同权的修正案已成废案 现行的英国法院组织法律规定了其终审机构是上议院司法委员会
概括认可制采用内国对属于某一外国之特定的法人概括地加以认可 特别认可采用内国对外国法人通过特别登记或批准程序加以认可 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属于一般认可制 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属于特别认可制
中国法的现代化经历了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的过程 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司法主导型 中国法的现代化由模仿英美法系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中国法的现代化法律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念更新在后
罗马法规定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享有完全行为能力 《法国民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的立法精神 美国《联邦__》序言是__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审判活动中被援引 英国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为基本立法
《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 1946年日本__的特点之一是建立了三权分立与责任内阁制 1900年《德国民法典》同时体现自由资本主义和垄断时代民法的某些特征 法国是资产阶级国家中制定__最多的国家之一
在境外成立的企业均属非居民企业 在境内成立但有来源于境外所得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如果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则不予适用该外国法律 如果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则不予适用该外国法律 在排除适用外国法的情况下,适用我国相应的法律或其他与争议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在排除适用外国法的情况下,适用该外国的其他最适合的法律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均属于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依法在我国境内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中国法律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 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各民族法律的特殊性逐渐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历史传统可能构成现实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已失去了意义 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概括认可制采用内国对属于某一外国之特定的法人概括地加以认可 特别认可采用内国对外国法人通过特别登记或批准程序加以认可 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属于一般认可制 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属于特别认可制
虽然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适用于实体法问题,但是对外国法院的判决和执行中适用该制度的实践则较多 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在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外国法之后,我国一般都用最密切联系地法予以代替 在公共秩序的标准上,我国采用结果说,即外国法的适用结果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