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通过本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 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应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提出抗诉
应当向本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法院改正 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改正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的案件 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了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案件 上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
向本级人民法院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 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原审人民法院
同级人民法院 上一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同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
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必须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可以直接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可以独立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自收到判决书的10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经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 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 裁定确有错误 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书面) 在抗诉期限内提出
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提出抗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自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上诉,也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有权提出抗诉。
被害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被害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5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被告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应当在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必须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案件 上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
被害人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对一审刑事裁定不服,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确有错误,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确有错误,可以对其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