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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产申请有权裁定宣告破产,也有权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一致通过的,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债权人会议没有通过的,人民法院也有权裁定其生效 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破产和解协议,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终结破产程序须经人民法院裁定
对破产申请有权裁定宣告破产,也有权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一致通过的,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债权人会议没有通过的,人民法院也有权裁定其生效 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破产和解协议,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终结破产程序须经人民法院裁定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 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并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 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 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破产人未能清偿的债务,依法予以免除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之前 法院作出破产宣告之前 破产清算组成立之前 破产程序终结之前
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 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
对于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在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务人对债权人申请破产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送达申请人 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有权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在破产程序中不再予以清偿 可持有关证明单独向人民法院申报, 由法院判决清偿 可持有关证明向清算组申报, 由清算组决定是否清偿
由合议庭提出 由破产清算组织提出 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破产程序终结,破产人未能清偿的债务,依法予以免除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对破产申请有权裁定宣告破产,也有权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一致通过的,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债权人会议没有通过的,人民法院也有权裁定其生效 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破产和解协议,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终结破产程序须经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清算组作出决定 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法院受理案件之前 法院作出破产宣告之前 破产清算组成立之前 破产程序终结之前
对破产申请有权裁定宣告破产,也有权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一致通过的,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债权人会议没有通过的,人民法院也有权裁定其生效 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破产和解协议,须经人民法院裁定才能生效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终结破产程序须经人民法院裁定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因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不能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5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法院受理案件之前 法院作出破产宣告之前 破产清算组成立之前 破产程序终结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