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征集是税务总局、各省税务机关针对整体税收工作情况开展的较大范围纳税人需求征集,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 日常征集是省以下税务机关对税收管理服务各个环节开展的纳税人需求征集,原则上每半年归集整理一次 专项征集是各级税务机关结合税收重点工作, 针对某一类问题或某个专项工作开展的纳税人需求征集,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征集的纳税人需求资料归档保存, 保存期限为5年
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 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税务约谈的对象只能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