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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顾客需求 实施价格折扣 提供居住奖励 取消居住限制 取消包价形式
酒店餐饮收入、客房收入适用“服务业”税目 酒店餐饮收入、客房收入适用“娱乐业”税目 餐饮收入、客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为8万元 餐饮收入、客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为32万元
一星级酒店至少有1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二星级酒店至少有2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三星级酒店至少有3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四星级酒店至少有4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饭店营业日报表 客房收益终结表 客房租用明细表 客房营业日报表
原“61间客房以下的酒店不配备前厅副理岗位”,现调整为“85间客房以下的酒店不配备前厅副理岗位”。 原“97间-144间的酒店配备2名客房领班”,现调整为“97间-144间配备1名客房领班”。 原“73间客房以下的酒店不配备销售经理岗位”,现调整为“85间客房以下的酒店不配备销售经理岗位”。 以上选项皆是
客房现状 客房预订状况 客房长期状况显示系统 客房中期状况显示系统
停止实行房价折扣 取消无信用担保订房 鼓励客房升格销售 使用最短住宿期限制 减少团队房的配额
可供出租客房总间天数=客房数×预算期天数 年客房营业收入=可供出租客房总间天数×预计客房平均出租率×预计平均房价 餐厅餐位总数=餐位数×餐次×预算期天数 饭店预算期营业利润=∑(某营业项目预算收入-某营业项目预算成本费用-某营业项目预算税金) 基期营业利润=基期第1—3季度实际营业利润+基期第4季度预计营业利润
单独考量平均房价不能正确反映饭店经营情况。 单独考量客房出租率不能正确反映饭店经营情况。 RevPA、R指标更能客观反映高变动成本企业的经营情况。 RevPA、R指标更能客观反映高固定成本企业的经营情况。 RevPA、R指标是客房出租率和平均房价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