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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相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实行行为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处于犯罪过程中 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杀人犯甲举刀对准了被害人乙 乙举枪瞄准被害者 丙为杀丁在路口守候等其出现 接近犯罪目标
犯罪的预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的形态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应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之发生 是否着手不同 犯罪未遂可有预备未遂,犯罪中止则无 有无犯罪结果不同 自动防止犯罪结果的情况下,既有可能成立犯罪未遂,也有可能成立犯罪中止
不管是哪一刀造成致命伤,都应认定为一个故意杀人罪既遂 不管是哪一刀造成致命伤,只能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既遂与故意杀人罪未遂 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应推定是后两刀中的一刀造成致命伤,故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既遂 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虽可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未遂,但杀人与伤害不是对立关系,故可按故意伤害(致死)罪处理本案
盗窃犯将手伸进乘客的口袋 将毒药放入饮用水中并端给欲害之人 提刀在电影院里寻找仇人 守候在被害人必经之处意图杀害
杀人犯甲举刀对准了被害人乙 乙举枪瞄准被害者 丙为杀丁在路口守候等其出现 接近犯罪目标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尚未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的中止和未遂必须发生在着手实施犯罪阶段
《刑法》 分则特别规定可以由单位实施的犯罪, 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单位一般成员实施的犯罪, 也可以构成单位犯罪 刑法分则中虽然没有进行规定, 但是只要符合单位犯罪的条件, 就可以构成单位犯罪 仅仅为单位个别或少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的, 也可以构成单位犯罪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 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 只有在造成法定损害结果时,才处罚过失行为 未完成罪仅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 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 只有在造成法定损害结果时才处罚过失行为 未完成罪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
制造条件的行为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的形态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应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处罚
如果证明甲先击中丙,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反之亦然 如果确定一枪致使丙死亡,但无法确定谁开的这一枪按照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甲、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甲、乙开枪同时击中丙,致使丙死亡的,甲、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如果要求证明甲、乙的行为“未得逞”时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那么,对甲、乙的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既遂,也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未遂 如果认为只要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就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那么即使不能证明甲、乙“未得逞”,也应认定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相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实行行为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处于犯罪过程中 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盗窃犯将手伸进乘客的口袋 将毒药放人饮用水中并端给欲害之人 提刀在电影院里寻找仇人 守候在被害人必经之处意图杀害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重处罚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