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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申请人在一个月内先后提出一件实用新型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如果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时实用新型已经授权公告,则驳回发明专利申请 不同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一件实用新型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如果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时实用新型已经授权公告,则对发明专利申请也授予专利权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一件实用新型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如果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时实用新型已经授权公告,则要求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或撤回发明专利申请 不同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应当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期满协商不成的,两件申请均视为撤回
发明专利申请在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不含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在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含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公布 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其发明专利申请的,在初步审查合格后,即行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从申请日(含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因各种原因尚未初审合格的,迟延公布
同一申请人在同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寄出邮戳日不清晰的,以收到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所有发明专利申请都将在自其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公布 自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满15个月时,发明专利申请仍然存在需补正缺陷的,将延迟公布 自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前,申请人主动撤回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不予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申请日起6个月期满时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局受理 保密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按照与一般发明专利申请相同的基准进行 保密请求可以由发明专利申请人提出 保密专利申请的授权公告仅公布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号和分类号
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 缴纳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提交外国专利局对其申请的检索和审查资料 提交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申请人应当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提前公布声明 申请人应当在提交提前公布声明的同时缴纳提前公布费 申请人应当在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之前提交提前公布声明 申请人提出提前公布声明不能附有任何条件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 发明专利的申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性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除非经申请人申请,否则不得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
所有发明专利申请都将在自其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公布 自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满15个月时,发明专利申请仍然存在需补正缺陷的,将延迟公布 自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前,申请人主动撤回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不予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申请日起6个月期满时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性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除非经申请人申请,否则不得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2009年1月7日提交的申请日为2008年9月14日的分案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6月15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7月25日的享有外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6月18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对该申请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尚未办理登记手续
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局受理 保密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按照与一般发明专利申请相同的基准进行 保密请求可以由发明专利申请人提出 保密专利申请的授权公告仅公布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号和分类号
2009年1月7日提交的申请日为2008年9月14日的分案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6月15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7月25日的享有外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日为2008年6月18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对该申请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尚未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日为2011年6月7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已被授予专利权 申请日为2011年6月4日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已就该申请提出分案申请 申请日为2011年5月6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2年4月5日被申请人撤回 申请日为2011年8月9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享有外国优先权
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对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4个月内对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可以臼申请日起3个月内对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申请人要求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外国首次申请限于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申请 申请人要求作为优先权基础的中国首次申请可以是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作为优先权基础的首次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自首次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优先权要求 作为优先权基础的首次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自首次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出优先权要求
申请人同为甲公司,申请日为2007年3月1日、授权公告日为2008年3月14日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申请人为乙公司,申请日为2007年1月5日、公布日为2008年9月5日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人为丙公司,申请日为2006年4月3日、公布日为2007年11月16日的美国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人为丁公司,国际申请日为2006年2月14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的公布日为2007年5月25日的PCT国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