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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数量 生产领用数量 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的耗用数量 已出售的应税消费品的耗用数量
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最低税率 不缴纳 应税消费品的平均税率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取回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的
从境外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进口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 从境外商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进口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 从境内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 从境内商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
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 外购已税化妆品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外购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扣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取回后直接销售的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赀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的
外购的已税化妆品用于生产化妆品 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玉石用于生产首饰 外购的已税酒精用于生产白酒 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实木地板
外购的已税化妆品用于生产化妆品 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用于生产卷烟 外购的已税汽车用于改装成小货车 外购的已税润滑油用于生产润滑油
外购的已税护肤品用于生产护肤品 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玉石用于生产金银首饰 外购的已税汽车轮胎用于生产小汽车 外购的已税烟丝用于生产卷烟
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 外购已税化妆品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外购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外购的已税护肤品用于生产护肤品 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玉石用于生产首饰 外购的已税汽车轮胎用于生产小汽车 外购的已税烟丝用于生产卷烟
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汽车 外购已税汽车外胎生产的汽车外胎 外购已税酒精生产的散装白酒 外购己税含铅汽油生产的无铅汽油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扣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取回后直接销售的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的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的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的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 委托非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
实行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 其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和增值税的销售额 实行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税消费品, 其计税依据是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数量 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单位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 ×税率 应税消费品若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 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时,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加工环节由受托方在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在销售环节委托方再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符合规定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税款不准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当期生产领用量 当期销售数量 当期购进数量 当期期末库存量与期初库存量之差
外购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轿车 外购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