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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对于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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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采用直接调整方法的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一般应当包括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和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规范  国际条约是国际私法的渊源,但国际惯例不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法则区别说  国际礼让说  法律关系本座说  既得权说  本地法说  
是国际私法产生的标志性学说  开创了国际私法以冲突规范方式解决法律适用冲突的模式  构筑了国际私法的基本框架  奠定了国际私法的基本使命与基本手段  
从法律体系上看,国际公法是与国内法相对应的概念,而不是与国际私法相对应的概念  格劳秀斯发表的《战争与和平法》,第一次从理论上对国际法的规则和基本问题做了系统而全面的阐述,因此也被称为“近代国际法学之父”  国际法的强制力依据一般认为是产生于国际交往和发展需要的、国家之间的意志协议或者说协议意志  国际法由于其强制力的依据、立法方式、强制方式等方面的特点,其实其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性  
国际条约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  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的基本渊源之一  我国在解决大陆与香港的区际法律冲突时,承认判例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际私法的渊源之一是冲突法领域的国际惯例,如1932年的《华沙――牛津规则》  
从法律体系上看,国际公法是与国内法相对应的概念,而不是与国际私法相对应的概念  格劳秀斯发表的《战争与和平法》,第一次从理论上对国际法的规则和基本问题做了系统而全面的阐述,因此也被称为“近代国际法学之父”  C. 国际法的强制力依据一般认为是产生于国际交往和发展需要的、国家之间的意志协议或者说协议意志  D. 国际法由于其强制力的依据、立法方式、强制方式等方面的特点,其实其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性  
严格地说,直到20世纪初,我国一直没有对国际私法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  直到20世纪初,我国对民、刑领域发生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解决完全没有作过理论上的说明  旧中国国际私法学基本上采用法国国际私法学的体系和理论  在属人法的适用上,旧中国国际私法学受法、意学派影响较深,因而主张以采用本国法主义为主,住所原则上只是起判定当事人属人法的辅助作用  在学术思想方面,当前我国的国际私法学既突破了旧中国主要因袭法国国际私法学的框框,也突破了50年代初完全照搬苏联国际私法学的框框,对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前苏联、东欧国家的国际私法学,采取吸收其精华为我所用的态度  
对国际私法的性质的理解不同  对国际私法的法律规范的认识不同  对国际私法的基本任务的理解不同  对国际私法的法律性的认识不同  
从法律体系上看,国际公法是与国内法相对应的概念,而不是与国际私法相对应的概念  格劳秀斯发表的《战争与和平法》,第一次从理论上对国际法的规则和基本问题做了系统而全面的阐述,因此也被称为“近代国际法学之父”  国际法的强制力依据一般认为是产生于国际交往和发展需要的、国家之间的意志协议或者说协议意志  国际法由于其强制力的依据、立法方式、强制方式等方面的特点,其实其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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