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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某与郭某是夫妻,1956年继承了姜某父亲的2间房,1957年姜某死亡,郭得抚恤金1000元 (一直存在银行)。1961年郭携8岁儿子姜新改嫁吴某。1974年郭病故,吴某和姜新得抚恤金500元。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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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某到看守所会见郭某时,可带1-2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看守所可对姜某与郭某的往来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査,但不得截 留、复制  姜某中请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而法院不同意的,法院应书面说 明不同意的理由  法庭审理中姜某作无罪辩护的,也可当庭对郭某从轻量刑的问 题发表辩护意见  
甲乙各继承2间  乙继承2间  甲继承3间,乙继承1间  甲继承1间,乙继承3间  
姜某所有,也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陈某与高某共有,因为该合同无效  合同有效,但是姜某应该与陈某一起对高某进行赔偿  高某所有,因为陈某侵犯了她的所有权  
王某父亲的姐姐  钱某  王某母亲的弟弟  王某父亲的同父异母的哥哥  
姜某要求该校行政处长对陈某予以照顾, 并收受陈某所送钱财, 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  姜某的行为构成斡旋受贿错误  陈某以拜年为名送给姜某钱财, 姜某的行为构成收受礼金错误  姜某要求杨某对陈某的公司予以照顾, 在姜的授意下, 杨某将标底透露给陈某,使其公司中标。 姜某的行为泄露了工作秘密, 构成泄密错误  
姜某的儿子,正在上初中,但是学习成绩优异  姜某的表哥,因为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现正在缓刑考验期  姜某的取得加拿大国籍的姐姐  姜某的弟弟,在审理姜某抢劫案的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商品房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12万元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住房公积金7万元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马某继承的遗产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姜某要求该校行政处长对陈某予以照顾, 并收受陈某所送钱财, 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  姜某的行为构成斡旋受贿错误  陈某以拜年为名送给姜某钱财, 姜某的行为构成收受礼金错误  姜某要求杨某对陈某的公司予以照顾, 在姜的授意下,杨某将标底透露给陈某, 使其公司中标。 姜某的行为泄露了工作秘密, 构成泄密错误  
姜某到看守所会见郭某时,可带1-2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看守所可对姜某与郭某的往来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  姜某申请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而法院不同意的,法院应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法庭审理中姜某作无罪辩护的,也可当庭对郭某从轻量刑的问题发表辩护意见  
侦查人员王某业务能力差  检察人员蔡某与被害人有救命之恩,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侦查人员王某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姜某提供若干照片证明审判人员郭某接受过双方当事人的吃请  
刘某家的6间房屋是刘某与其父母共同建造的,刘某应得其中两间,这两间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刘某父亲去世后所继承的另外一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刘某父亲去世时所收的礼金6800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刘某所经营的服装生意王某从未参与过,因此所欠银行的贷款与王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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