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至20年 盐矿的矿井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税局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至20年 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期限由国务院统一确定 在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不需要缴纳城镇士地使用税 大城市的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至30元 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省政府批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开征区域的限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资源或行为的课税,属于准财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开支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财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等级幅度税额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得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一次性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企业职工食堂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土地,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提高,但提高额不得超过规定最高税额的30%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经财政部批准,经济落后地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使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 经批准,经济落后地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使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 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l0年至20年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一次性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工矿区的个人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至20年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l0年至20年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最低税额的30% 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上调不得超过最高税额的30%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期限由国务院统一确定 在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不需要缴纳城镇士地使用税 大城市的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至30元 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省政府批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地使用税10年至20年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盐矿的矿井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至15年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税局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至20年 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只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征收 土地使用权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免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当月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大学科技园通过出租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全额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3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 耕地占用税,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 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50% 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确定的适用税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