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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背书后风险即全部转移到被背书人 银行开展票据承兑必须对真实贸易背景进行核实 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是无效票据 银行承兑票据承兑必须有100%保证金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票据无效 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承兑人、保证人和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且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票据关系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要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汇票、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只能适用出票地法律 票据的提示期限、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以及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票据原因关系 票据资金关系 票据预约关系
保证是汇票与本票共有的一种行为,支票没有保证 票据保证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隐存的保证不发生票据保证的效力 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票据保证人地责任是同-责任 票据保证人地责任是刑事责任 票据保证人地责任是行政责任 票据保证人地责任是独立责任 票据保证人地责任是连带责任
在涉外票据法律适用中,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 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可以适用出票地法 在涉外票据业务中,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 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出票地法
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汇票、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只能适用出票地法律 票据的提示期限、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行为地法律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是票据关系当事人进行地行为 是以设立、变更或终止票据关系为目地 是-种意思表示 是-种合法行为
持票人通过欺诈方式取得票据 持票人取得票据没有支付对价 票据地原因关系无效 票据记载违反票据金额记载规则
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票据法上的票据关系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民法上的票据关系
票据法不仅调整票据关系,也调整非票据关系,但非票据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票据法具有技术性,其运作过程完全排除了善恶评判,使得票据法失去道德意义 票据法兼有公私法规范、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任意规范和强制规范,不仅规定国内内容,还含有国际统一性,因此它具有二元性 法国法和德国法均属大陆法系,因此它们的票据法均实行无因性,即票据关系和票据基础关系相互分离,票据基础关系的无效或被撤销,不直接影响票据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