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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甲地的甲工厂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3个月,合同约定履行地在丁地。甲工厂依约将租赁物交给乙公司在丙地使用。乙公司在租赁期第2个月付清租金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乙公司拖欠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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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四《问答集》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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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甲地的甲工厂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3个月合同约定履行地在丁地甲工厂依约将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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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地的甲工厂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3个月合同约定履行地在丁地甲工厂依约将租赁物
甲地的甲工厂与乙地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3个月合同约定履行地在丁地甲工厂依约将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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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机关减轻了对刘某的罚款数额改为罚款1000元但维持强制拆除的决定刘某仍不服可向何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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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固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没有设立股东会由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成员有5人全部是国家投资的机构任命的干部无一职工代表董事长索相私下还兼任另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图书发行事业的负责人该企业于2000年12月设立一子公司该子公司在重庆为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对此子公司投资1000万元该子公司自有资产2000万元加上公司投资全部资产为3000万元在某一大型投资活动中该子公司投入资金2000万元再加上从银行的贷款1000万元由于投资决策失误最终血本无回全部亏损3000万元后来在上级机关的调查中发现董事长索相曾经自己购进一批进口建材并就这批货与仁达学校签订买卖合同索相获利近10万元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哪些方面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人们通常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的主要负责人称为一把手一把手既是权力的主要行使者又是权力行使后果的第一责任人地位举足轻重一把手个人素质的高低权力运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其本人的能力与形象而且直接关系到单位的兴衰成败由于一把手大权在握如监督不力或机制上存在漏洞很容易滋生腐败 ××县检察院对近年来查办职务犯罪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当地一把手职务犯罪现象呈逐渐上升的势头1997年至2003年7月底该院共立案查办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32件32人其中1997年4件4人2000年6件6人2002年7件7人2003年1月至7月就已有6件6人 通过对查办的案件进行分析检察官总结出这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特点呈六多即党员多党政企业负责人多受贿贪污多粮食教育电力系统发案多大要案多伙同下属犯罪多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以一把手为首的窝案串案突出如2000年该院查办的以县交通局原局长为首的窝案串案涉案人员达9人2002年查办的以原县粮食局长为首的窝案串案涉案人员达12人 问题 是什么原因使这些一把手纷纷坠人犯罪的深渊泥请你作简要分析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王某向某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并按要求递交了有关材料由于有关规定未对行政机关处理此类许可的期限作出具体规定该行政机关受理以后迟迟不作答复王某想提起行政诉讼王某自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郑某16岁杨某19岁殴打王某致使王某重伤一案经M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02年5月6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月16日某检察人员开始对此案进行审查并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郑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郑某因系父母双亡的孤儿寄居于二叔家他认为自己已经给二叔带来不少麻烦委托律师恐怕又要给二叔增添负担而且二叔也不会为自己出这笔费用因此没有委托律师鉴于此M市人民检察院便指定了一名负有法律援助义务的王律师为其辩护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王律师提出要复印公安局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以保守案情秘密为由予以拒绝5月28日该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M市人民法院该法院决定于6月17日开庭审理并于6月15日向辩护律师发出了开庭通知王律师以法院通知开庭日过迟并且未能得到起诉书的副本为由拒绝出庭辩护经法院劝说无效不得已人民法院又重新指定了一名律师张某参加法庭辩护并将开庭日期推迟至6月27日开庭后公诉人和律师进行了激烈辩论6月29日法院判决郑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一年判决确定后张律师没有向法院询问有关结果也没有问郑某的意见后判决书副本虽送达律师但已超过上诉期人民检察院能否拒绝辩护律师复印起诉意见书的请求
刘某认为市政府的命令不合法能否对之提起审查如果可以应如何提起
本案应如何执行
甲乙丙了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己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8年8月1日乙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有5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人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2008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__会作出如下决议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3公司法定公积金2000万元中提取5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张三与李四于2000年5月登记结婚2001年张三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四离婚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原告张三住所和工作单位均在北京市北城区被告李四虽然家住北京市南城区但其工作单位却在L省三河市其户口也在三河市北京市南城区法院认为此案不应由自己管辖而将案件移送给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北城区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一般地域管辖中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本法院对该案也没有管辖权于是又将案件移送给被告住所地――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审理2000年10月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给北城区法院复函称我院受理案件后经两次传李四谈话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而且李四也要求回原籍处理同时被告人所在单位现已搬迁L省D县该案已不属我院管辖特将全部案件材料退回你院审理2003年3月北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所在单位既然已从L省三河市迁至L省D县就应由L省三河市直接将案卷材料移送D县人民法院审理于是又将该案材料移送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2003年12月L省D县人民法院接到三河市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后以李四已于2000年11月返家休养1年以上至今未回工作单位为由又将案卷材料移送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若2003年原告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法院是否受理若受理法院如何送达诉讼文书
某山区农民刘甲因左眼失明容貌丑陋年近40尚未娶亲2004年10月刘甲经人介绍以5000元从人贩子手中买回一被拐卖的湖南籍妇女当晚刘甲强迫该妇女拜堂成亲并欲与该妇女发生关系该妇女誓死不从刘甲遂将其推入柴房用铁链将门锁死并扬言不乖乖地听话做我老婆就关你一辈子!10天后刘甲闯进柴房欲强行与该妇女发生性关系该妇女奋力__大声呼救声音招来刘甲弟弟刘乙妹妹刘丙刘甲骂道笨蛋!看什么还不赶快过来帮忙!于是刘乙上前按住该妇女的脚刘丙按住该妇女的手刘甲对其实施了强奸两天后乡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派民警前来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刘甲手持两把菜刀堵在门口扬言女人是我花钱买回来的不拿钱休想放人!双方僵持中刘乙趁人不备__到村里大喊公安局到我家抢人了!纠集了数十人将民警团团围住达5个小时之久民警无奈之下只好撤回当夜刘甲与刘乙刘丙商量认为如果民警再来很可能会人财两空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被收买的妇女卖掉刘乙刘丙表示同意于是刘甲与刘乙连夜将被拐卖的妇女转移到邻县托人以3000元将其卖掉因买主手头现金不足当夜刘甲和刘乙只取回2000元剩余部分由刘丙3日后取回 问题刘甲刘乙刘丙三人的行为各构成什么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构成其各自地位如何
某市工艺美术厂采购员刘衫2002年3月20日外出联系业务一直未归直至2007年仍无音讯5年来刘衫的妻子马芳和刘衫的父母以及工艺美术厂多方寻找均无结果由于刘衫是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工艺美术厂按月将刘的工资发给刘妻马芳至2007年刘衫下落不明已达5年工艺美术厂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刘衫死亡给其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从而结束目前这种状态刘衫的父母则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刘衫死亡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工艺美术厂认为自己有权申请即向法院提出申请但遭法院裁决驳回2007年5月刘衫的妻子未经刘衫父母同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刘衫妻子的申请于2007年7月15日发布公告2008年7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宣告刘衫死亡刘衫的财产被分给马芳和他的父母马芳不久便改嫁他人不料刚结婚半个月马芳的丈夫便在一次车祸中丧生2008年 11月刘衫从外地回到家里原来刘衫出差到外地受他人怂恿用公款做起了买卖不料买卖赔了公款一文不剩刘衫无脸回家又怕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在外待了5年后来终于思家心切便回来了刘衫回家后得知一切便首先提出要与马芳恢复夫妻关系马芳不同意与刘衫复婚刘衫诉至法院要求与马芳复婚并返还其原有财产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设刘衫被认为下落不明的原因是由于马芳隐瞒真实情况造成马芳应如何承担责任
设在执行过程中张某声称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并出示了抵押合同但该抵押合同并未在土地管理部门作抵押登记此时应如何处理
2008年冯健在北京某区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附近买下一处房屋准备装修后经营饭店为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冯健与明光电子元件厂的领导达成协议冯健经营的饭店__在明光电子元件厂冯健每年付给明光电子元件厂一笔__费饭店也因此登记注册为北京市某区明光电子元件厂餐饮服务中心为了顺利对外开展营业冯健找到自己开小型装修公司的好朋友王兆安帮忙进行装修事后冯健以餐饮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出5万元装修费的欠条饭店正式营业后冯健并未按约定付款王兆安觉得朋友欠些钱肯定是因一时经济紧张等过一段时间手头宽裕了自然会还的但是王兆安的妻子张丽对此表示不满半年以后冯健仍然没有还款这时王兆安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向冯健索要装修费但是冯健否认有此事王兆安一怒之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冯健提出王兆安的弟弟王亿安经常来饭店吃饭已经欠下3000元的账故对王兆安提起反诉审理过程中冯健还申请对王兆安提供的装修费的欠条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欠条是伪造的原来因为拖欠的时间过长王兆安已经无法找到原来的欠条于是王兆安模仿冯健的笔迹自己写了一张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兆安的诉讼请求 王兆安在法定期间没有提起上诉但是不久他在清理书房的时候找到了原来装修费的欠条王兆安由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冯健向法院提议进行调解王兆安也表示同意最后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张丽在王兆安不愿向朋友冯健追债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冯健还款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行政许可法对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将产生什么影响
郑某16岁杨某19岁殴打王某致使王某重伤一案经M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02年5月6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月16日某检察人员开始对此案进行审查并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郑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郑某因系父母双亡的孤儿寄居于二叔家他认为自己已经给二叔带来不少麻烦委托律师恐怕又要给二叔增添负担而且二叔也不会为自己出这笔费用因此没有委托律师鉴于此M市人民检察院便指定了一名负有法律援助义务的王律师为其辩护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王律师提出要复印公安局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以保守案情秘密为由予以拒绝5月28日该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M市人民法院该法院决定于6月17日开庭审理并于6月15日向辩护律师发出了开庭通知王律师以法院通知开庭日过迟并且未能得到起诉书的副本为由拒绝出庭辩护经法院劝说无效不得已人民法院又重新指定了一名律师张某参加法庭辩护并将开庭日期推迟至6月27日开庭后公诉人和律师进行了激烈辩论6月29日法院判决郑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一年判决确定后张律师没有向法院询问有关结果也没有问郑某的意见后判决书副本虽送达律师但已超过上诉期王律师有权拒绝辩护吗
甲乙丙了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己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8年8月1日乙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有5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人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2008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__会作出如下决议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3公司法定公积金2000万元中提取5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股__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008年冯健在北京某区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附近买下一处房屋准备装修后经营饭店为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冯健与明光电子元件厂的领导达成协议冯健经营的饭店__在明光电子元件厂冯健每年付给明光电子元件厂一笔__费饭店也因此登记注册为北京市某区明光电子元件厂餐饮服务中心为了顺利对外开展营业冯健找到自己开小型装修公司的好朋友王兆安帮忙进行装修事后冯健以餐饮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出5万元装修费的欠条饭店正式营业后冯健并未按约定付款王兆安觉得朋友欠些钱肯定是因一时经济紧张等过一段时间手头宽裕了自然会还的但是王兆安的妻子张丽对此表示不满半年以后冯健仍然没有还款这时王兆安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向冯健索要装修费但是冯健否认有此事王兆安一怒之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冯健提出王兆安的弟弟王亿安经常来饭店吃饭已经欠下3000元的账故对王兆安提起反诉审理过程中冯健还申请对王兆安提供的装修费的欠条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欠条是伪造的原来因为拖欠的时间过长王兆安已经无法找到原来的欠条于是王兆安模仿冯健的笔迹自己写了一张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兆安的诉讼请求 王兆安在法定期间没有提起上诉但是不久他在清理书房的时候找到了原来装修费的欠条王兆安由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冯健向法院提议进行调解王兆安也表示同意最后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冯健对王兆安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王某向某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并按要求递交了有关材料由于有关规定未对行政机关处理此类许可的期限作出具体规定该行政机关受理以后迟迟不作答复王某想提起行政诉讼若行政机关决定向王某颁发许可证王某坚持要求法院就该行政机关迟迟不作答复给个说法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某市工艺美术厂采购员刘衫2002年3月20日外出联系业务一直未归直至2007年仍无音讯5年来刘衫的妻子马芳和刘衫的父母以及工艺美术厂多方寻找均无结果由于刘衫是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工艺美术厂按月将刘的工资发给刘妻马芳至2007年刘衫下落不明已达5年工艺美术厂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刘衫死亡给其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从而结束目前这种状态刘衫的父母则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刘衫死亡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工艺美术厂认为自己有权申请即向法院提出申请但遭法院裁决驳回2007年5月刘衫的妻子未经刘衫父母同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刘衫妻子的申请于2007年7月15日发布公告2008年7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宣告刘衫死亡刘衫的财产被分给马芳和他的父母马芳不久便改嫁他人不料刚结婚半个月马芳的丈夫便在一次车祸中丧生2008年 11月刘衫从外地回到家里原来刘衫出差到外地受他人怂恿用公款做起了买卖不料买卖赔了公款一文不剩刘衫无脸回家又怕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在外待了5年后来终于思家心切便回来了刘衫回家后得知一切便首先提出要与马芳恢复夫妻关系马芳不同意与刘衫复婚刘衫诉至法院要求与马芳复婚并返还其原有财产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刘衫要求复婚以及返还财产的请求
永固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没有设立股东会由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成员有5人全部是国家投资的机构任命的干部无一职工代表董事长索相私下还兼任另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图书发行事业的负责人该企业于2000年12月设立一子公司该子公司在重庆为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对此子公司投资1000万元该子公司自有资产2000万元加上公司投资全部资产为3000万元在某一大型投资活动中该子公司投入资金2000万元再加上从银行的贷款1000万元由于投资决策失误最终血本无回全部亏损3000万元后来在上级机关的调查中发现董事长索相曾经自己购进一批进口建材并就这批货与仁达学校签订买卖合同索相获利近10万元索相买卖进口建材的行为是否合法应当如何处理
段锋1991年5月出生于2007年8月与李琳1990年8月出生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不到两个月两人即在段锋的工厂单身宿舍同居同居后两人常因琐事争吵2007年11月14日晚李与段又发生争吵段欲外出躲避被李拉住不放二人争吵时住隔壁的赵某韩某王某等三人前来劝架段因李不放手恼羞成怒威胁李再不松手就将其衣服扯光李仍不松手段把李身穿的睡衣及内衣裤全部扯掉赵某见状扔给李一件外衣李因穿衣而松手后段即走出宿舍以后两人继续同居并仍常因生活琐事争吵2008年5月日两人争吵时段打伤了李李去医院诊治县医院诊断为轻伤李为治疗而花费了2000余元医药费李因感到与段不能再继续维持同居关系于2008年6月13日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提诉讼请求共两项即要求段锋赔偿全部医药费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所提请求的主要理由一是段锋系致伤责任人医药费理应由其承担二是两人经常争吵并曾受当众扯光衣服之侮辱两人同居无法维持 县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段锋打伤李琳及当众扯光其衣服的侮辱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决定将本案转刑庭处理刑庭认为本案系自诉案件故在决定采用独任审判后由审判员通知李琳作为刑事诉讼自诉人并将其民事诉状作为刑事自诉书同时告知段有权聘请辩护律师但段表示不请律师法院决定于2008年7月20日公开审理本案开庭前一天李琳告知法院她不愿控告段犯罪仍只想通过法院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并让段赔偿医药费因开庭日期已定县法院刑庭决定如期开庭开庭审理时只有段锋一人到庭法庭审理时只对段进行了讯问讯问后由于事实清楚段锋亦全部承认故未让段锋作最后陈述随即当庭作出判决对其以伤害罪和侮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两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告知段锋有上诉权及上诉期限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未作出处理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段表示不请律师时法院应如何做为什么
设公司经营期间拟向红康运输公司投资查公司此时净资产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则喜洋洋公司可以向红康公司投资的数额为多少为什么
郑某16岁杨某19岁殴打王某致使王某重伤一案经M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02年5月6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月16日某检察人员开始对此案进行审查并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郑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郑某因系父母双亡的孤儿寄居于二叔家他认为自己已经给二叔带来不少麻烦委托律师恐怕又要给二叔增添负担而且二叔也不会为自己出这笔费用因此没有委托律师鉴于此M市人民检察院便指定了一名负有法律援助义务的王律师为其辩护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王律师提出要复印公安局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以保守案情秘密为由予以拒绝5月28日该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M市人民法院该法院决定于6月17日开庭审理并于6月15日向辩护律师发出了开庭通知王律师以法院通知开庭日过迟并且未能得到起诉书的副本为由拒绝出庭辩护经法院劝说无效不得已人民法院又重新指定了一名律师张某参加法庭辩护并将开庭日期推迟至6月27日开庭后公诉人和律师进行了激烈辩论6月29日法院判决郑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一年判决确定后张律师没有向法院询问有关结果也没有问郑某的意见后判决书副本虽送达律师但已超过上诉期人民检察院为郑某指定辩护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张三与李四于2000年5月登记结婚2001年张三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四离婚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原告张三住所和工作单位均在北京市北城区被告李四虽然家住北京市南城区但其工作单位却在L省三河市其户口也在三河市北京市南城区法院认为此案不应由自己管辖而将案件移送给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北城区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一般地域管辖中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本法院对该案也没有管辖权于是又将案件移送给被告住所地――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审理2000年10月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给北城区法院复函称我院受理案件后经两次传李四谈话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而且李四也要求回原籍处理同时被告人所在单位现已搬迁L省D县该案已不属我院管辖特将全部案件材料退回你院审理2003年3月北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所在单位既然已从L省三河市迁至L省D县就应由L省三河市直接将案卷材料移送D县人民法院审理于是又将该案材料移送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2003年12月L省D县人民法院接到三河市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后以李四已于2000年11月返家休养1年以上至今未回工作单位为由又将案卷材料移送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于2001年提起离婚之诉时本案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2008年冯健在北京某区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附近买下一处房屋准备装修后经营饭店为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冯健与明光电子元件厂的领导达成协议冯健经营的饭店__在明光电子元件厂冯健每年付给明光电子元件厂一笔__费饭店也因此登记注册为北京市某区明光电子元件厂餐饮服务中心为了顺利对外开展营业冯健找到自己开小型装修公司的好朋友王兆安帮忙进行装修事后冯健以餐饮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出5万元装修费的欠条饭店正式营业后冯健并未按约定付款王兆安觉得朋友欠些钱肯定是因一时经济紧张等过一段时间手头宽裕了自然会还的但是王兆安的妻子张丽对此表示不满半年以后冯健仍然没有还款这时王兆安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向冯健索要装修费但是冯健否认有此事王兆安一怒之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冯健提出王兆安的弟弟王亿安经常来饭店吃饭已经欠下3000元的账故对王兆安提起反诉审理过程中冯健还申请对王兆安提供的装修费的欠条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欠条是伪造的原来因为拖欠的时间过长王兆安已经无法找到原来的欠条于是王兆安模仿冯健的笔迹自己写了一张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兆安的诉讼请求 王兆安在法定期间没有提起上诉但是不久他在清理书房的时候找到了原来装修费的欠条王兆安由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冯健向法院提议进行调解王兆安也表示同意最后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本案以调解结案应如何处理原审判决
某市工艺美术厂采购员刘衫2002年3月20日外出联系业务一直未归直至2007年仍无音讯5年来刘衫的妻子马芳和刘衫的父母以及工艺美术厂多方寻找均无结果由于刘衫是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工艺美术厂按月将刘的工资发给刘妻马芳至2007年刘衫下落不明已达5年工艺美术厂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刘衫死亡给其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从而结束目前这种状态刘衫的父母则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刘衫死亡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工艺美术厂认为自己有权申请即向法院提出申请但遭法院裁决驳回2007年5月刘衫的妻子未经刘衫父母同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刘衫妻子的申请于2007年7月15日发布公告2008年7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宣告刘衫死亡刘衫的财产被分给马芳和他的父母马芳不久便改嫁他人不料刚结婚半个月马芳的丈夫便在一次车祸中丧生2008年 11月刘衫从外地回到家里原来刘衫出差到外地受他人怂恿用公款做起了买卖不料买卖赔了公款一文不剩刘衫无脸回家又怕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在外待了5年后来终于思家心切便回来了刘衫回家后得知一切便首先提出要与马芳恢复夫妻关系马芳不同意与刘衫复婚刘衫诉至法院要求与马芳复婚并返还其原有财产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人民法院受理刘衫妻子马芳的申请并作出了死亡宣告是否正确为什么
某商场同某鞋厂签订了一份皮鞋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由皮鞋厂供给商场皮鞋1000双合同签订后某皮鞋厂要求变更合同将加工的皮鞋数量减少500双商场经理答应予以考虑但一直未给予鞋厂明确的答复经过一个月之后皮鞋厂将鞋送至商场商场提出异议认为少交了500双某皮鞋厂却认为双方已变更合同交500双是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的商场认为自己没有同意变更合同原合同仍有效皮鞋厂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应交足1000双鞋双方为此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本案中合同是否已变更为什么
某商场同某鞋厂签订了一份皮鞋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由皮鞋厂供给商场皮鞋1000双合同签订后某皮鞋厂要求变更合同将加工的皮鞋数量减少500双商场经理答应予以考虑但一直未给予鞋厂明确的答复经过一个月之后皮鞋厂将鞋送至商场商场提出异议认为少交了500双某皮鞋厂却认为双方已变更合同交500双是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的商场认为自己没有同意变更合同原合同仍有效皮鞋厂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应交足1000双鞋双方为此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合同法中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段锋1991年5月出生于2007年8月与李琳1990年8月出生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不到两个月两人即在段锋的工厂单身宿舍同居同居后两人常因琐事争吵2007年11月14日晚李与段又发生争吵段欲外出躲避被李拉住不放二人争吵时住隔壁的赵某韩某王某等三人前来劝架段因李不放手恼羞成怒威胁李再不松手就将其衣服扯光李仍不松手段把李身穿的睡衣及内衣裤全部扯掉赵某见状扔给李一件外衣李因穿衣而松手后段即走出宿舍以后两人继续同居并仍常因生活琐事争吵2008年5月日两人争吵时段打伤了李李去医院诊治县医院诊断为轻伤李为治疗而花费了2000余元医药费李因感到与段不能再继续维持同居关系于2008年6月13日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提诉讼请求共两项即要求段锋赔偿全部医药费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所提请求的主要理由一是段锋系致伤责任人医药费理应由其承担二是两人经常争吵并曾受当众扯光衣服之侮辱两人同居无法维持 县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段锋打伤李琳及当众扯光其衣服的侮辱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决定将本案转刑庭处理刑庭认为本案系自诉案件故在决定采用独任审判后由审判员通知李琳作为刑事诉讼自诉人并将其民事诉状作为刑事自诉书同时告知段有权聘请辩护律师但段表示不请律师法院决定于2008年7月20日公开审理本案开庭前一天李琳告知法院她不愿控告段犯罪仍只想通过法院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并让段赔偿医药费因开庭日期已定县法院刑庭决定如期开庭开庭审理时只有段锋一人到庭法庭审理时只对段进行了讯问讯问后由于事实清楚段锋亦全部承认故未让段锋作最后陈述随即当庭作出判决对其以伤害罪和侮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两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告知段锋有上诉权及上诉期限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未作出处理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法院能否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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