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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否有效直接影响到婚姻关系双方的财产界定和分配结果 婚姻关系对一个家庭的结构,财产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不仅对夫妻权利义务关系的形成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子女的身份,家庭利益分配也会产生重大影响 婚姻是家庭财产关系形成的前提 婚姻对家庭财产关系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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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A不成立重婚罪 事实婚姻是无效的,所以,A不成立重婚罪 A与C女属于同居而非事实婚姻,所以,A不成立重婚罪 重婚罪侵犯的是配偶权,如果B女同意,则A不成立重婚罪
婚姻的目的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 以家世利益为主的联姻条件 核心家庭结构家庭功能齐全 婚姻的方式是父母包办
离婚以合法婚姻为对象,婚姻撤销以欠缺法定要件的违法婚姻为对象 离婚的请求权人仅限于婚姻当事人,婚姻撤销的请求权人仅限于无过错一方当事人 离婚只能发生在配偶双方生存期间,婚姻撤销则没有时间限制 离婚的法律效力没有溯及力,婚姻撤销的的宣告具有溯及力
结婚的成立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是男女双方同意缔结婚姻关系的协议,二是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批准行为 结婚证书仅是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律文书,是婚姻登记机关批准婚姻成立的外部证明形式 结婚登记实际上是国家依照《婚姻法》,对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行为是否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进行审查并予以批准的行为 在批准登记时间和领取结婚证书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下,领取结婚证书的时间为婚姻开始的时间
无效婚姻只限于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不属于宣告无效的范围 无效婚姻的无效原因是相对原因。无效原因在宣告婚姻无效之前已经消失的,其婚姻转化为有效的婚姻关系 无效婚姻的性质是自始宣告无效。即婚姻无效必须依诉讼程序宣告确认方才成立,而不能由当事人自行认定为无效 有权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不包括其利害关系人
婚姻必须是两性的结合 婚姻双方具有夫妻身份 婚姻必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 同居达到一定期限即可成立婚姻
“您认为自己的婚姻困惑是怎么出现的?” “您认为自己的婚姻可以怎样改善?” “您做过哪些努力来改善自己的婚姻?” “您对自己的婚姻有哪些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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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受胁迫方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可由其近亲属向法院提出撤销其婚姻 撤销权仅归受胁迫方享有
罗马法有市民法和长官法之分,其中长官法的内容多为私法 在罗马,早期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概括继承”的原则 在罗马私法上,自然人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构成 罗马法的婚姻包括“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两种
形成的原因不同 请求权人不同 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 法律后果不同
“您认为自己的婚姻困惑是怎么出现的?” “您认为自己的婚姻可以怎样改善?” “您做过哪些努力来改善自己的婚姻?” “您对自己的婚姻有哪些期待?”
__作为根本大法,是婚姻家庭法的立法基础 婚姻家庭法须由行政法加以调整 刑法通过惩罚妨害婚姻家庭的犯罪的方法维护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保障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 婚姻家庭法与民法具有紧密的联系,二者都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罗马法有市民法和长官法之分,其中长官法的内容多为私法 在罗马,早期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概括继承”的原则 在罗马私法上,自然人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构成 罗马法的婚姻包括“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两种
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婚姻被撤销的,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平均分配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个人财产处理
家庭问题与传统社会性别对妇女角色的定位相关 婆媳矛盾看是婆媳个人的素质问题 婚姻问题是社会性别问题在家庭中的反映 传统性别制度是导致婆媳矛盾的深层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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