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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实证主义理论坚持"恶法非法",而非实证主义则认为"恶法亦法" "二战"后,对纳粹战犯的审讯中,有的战犯认为自己不过是在执行纳粹帝国的法律,所以没有违法。但国际战犯法庭认为,纳粹帝国的法律(屠杀犹太人的法律和鼓励告密的法律)违背了"人类尊严不可侵犯"等原则,使这些法律不具有效力。因此,执行这些法律被视为违法行为。这是法实证主义观点 法实证主义是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这两个要素互相排斥 非实证主义认为"法应该是什么",而法实证主义认为"法是什么"
实证主义法律理论认为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应当是怎样的法” 实证主义法律理论认为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实证主义法律理论大多会坚持认为“恶法亦法” 奥斯丁、哈特、凯尔森等人是法律实证主义的代表,而阿列克西则持不同观点
实证主义理论是一套判断知识有效性的规则 对实证主义者来说,知识是权力的反映 实证主义主张探索世界形成知识的方法是多方面的 实证主义强调实验法的普适性
法实证主义理论坚持"恶法非法",而非实证主义则认为"恶法亦法" "二战"后,对纳粹战犯的审讯中,有的战犯认为自己不过是在执行纳粹帝国的法律,所以没有违法。但国际战犯法庭认为,纳粹帝国的法律(屠杀犹太人的法律和鼓励告密的法律)违背了"人类尊严不可侵犯"等原则,使这些法律不具有效力。因此,执行这些法律被视为违法行为。这是法实证主义观点 法实证主义是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这两个要素互相排斥 非实证主义认为"法应该是什么",而法实证主义认为"法是什么"
实证主义理论就是一套判断知识有效性的规则 对实证主义者来说,知识是权力的反映 实证主义主张探索世界形成知识的方法是唯一的 实证主义强调实验法的普适性
凡承认法与道德在概念上存在必然联系的,皆为实证主义法学 古典自然法学认为“恶法非法”,而实证主义法学则认为“恶法亦法” 实证主义法学的立场并不以道德或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首要定义要素 阿列克西的“三条道路”不属于实证主义法学之立场
法的概念争论的中心问题是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 实证主义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在实然之法与应然之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非实证主义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之必要因素,同时还可以包括社会实效因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 作为非实证主义的传统自然法理论就是同时以内容的正确性、社会实效因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
法实证主义理论坚持“恶法非法”,而非实证主义则认为“恶法亦法” “二战”后,对纳粹战犯的审讯中,有的战犯认为自己不过是在执行纳粹帝国的法律,所以没有违法。但国际战犯法庭认为,纳粹帝国的法律(屠杀犹太人的法律和鼓励告密的法律)违背了“人类尊严不可侵犯”等原则,使得这些法律不具有效力。因此,执行这些法律被视为违法行为。这是法实证主义观点 法实证主义是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这两个要素互相排斥 非实证主义认为“法应该是什么”,而法实证主义认为“法是什么”
强调社会现象不同于自然现象 认为社会研究方法应该着重分析社会整体的因素 赞成在社会科学中运用自然科学的概括性规律方法 注重社会现象的发生、变化过程和人的意识过程
凡承认法与道德相联系的皆为非实证主义法学 “恶法亦法”是非实证主义法学的立场 实证主义并不否认道德对法律的影响,只是不以道德正确作为法的首要定义要素 阿列克西的“第三条道路”不属于实证主义法学之立场
法实证主义理论坚持“恶法非法”,而非实证主义则认为“恶法亦法” “二战”后,对纳粹战犯的审讯中,有的战犯认为自己不过是在执行纳粹帝国的法律,所以没有违法。但国际战犯法庭认为,纳粹帝国的法律(屠杀犹太人的法律和鼓励告密的法律)违背了“人类尊严不可侵犯”等原则,使得这些法律不具有效力。因此,执行这些法律被视为违法行为。这是法实证主义观点 法实证主义是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这两个要素互相排斥 非实证主义认为“法应该是什么”,而法实证主义认为“法是什么”
实证主义理论是一套判断知识有效性的规则 对实证主义者来说,知识是权力的反映 实证主义主张探索世界形成知识的方法是多方面的 实证主义强调实验法的普适性
法实证主义理论坚持“恶法非法”,而非实证主义则认为“恶法亦法” 二战后,对纳粹战犯的审讯中,有的战犯认为自己不过是在执行纳粹帝国的法律,所以没有违法。但国际战犯法庭认为,纳粹帝国的法律(屠杀犹太人的法律和鼓励告密的法律)违背了“人类尊严不可侵犯”等原则,使得这些法律不具有效力。因此,执行这些法律被视为违法行为。这是法实证主义观点 法实证主义是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这两个要素互相排斥 非实证主义认为“法应该是什么”,而法实证主义认为“法是什么”
是否承认“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是区分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的主要标准 无论是实证主义还是非实证主义,都可能认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观点 依据承认规则,实证主义学派可能将道德作为法的效力的条件之一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种观点应属于社会法学派的基本观点
实证主义方法论强调社会现象的客观性和外部原因 反实证主义既有其辩证性,又有其历史性,因而比较具有综合性 建构主义不认为存在唯一的、不变的客观事实 反实证主义强调对人的行为应从其主观的因素方面去理解 马克思的方法论否认客观认识的可能性
对社会进行整体改造的思想 人文主义的科学方法 以“人”为中心 实证主义的科学方法
关于法的概念的争议中心问题是关于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大致上可以区分出两种基本立场,即主张义务本位的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和主张权利本位的非实证主义(或自然法)的法的概念 关于法的概念的争议中心问题是关于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大致上可以区分出两种基本立场,即主张法和道德可以是分离的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和主张法与道德是相互联结的非实证主义(或自然法)的法的概念 关于法的概念的争议中心问题是关于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大致上可以区分出两种基本立场,即主张义务本位的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和主张权利本位的非实证主义(或自然法)的法的概念 关于法的概念的争议中心问题是关于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大致上可以区分出两种基本立场,即主张法和道德可以是分离的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和主张法与道德是相互联结的非实证主义(或自然法)的法的概念
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非实证主义法学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并不必然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 所有的非实证主义法学都可以被看作是古典自然法学 仅根据社会实效性要素,并不能将实证主义法学派、非实证主义法学派和其他法学派(比如社会法学派)在法定义上的观点区别开来
实证主义方法论强调社会现象的客观性和外部原因 反实证主义强调对人的行为应从其主观的因素方面去理解,否认客观认识的可能性 建构主义认为存在唯一的、不变的客观事实 马克思的方法论思想具有综合性
实证主义强调实验法的普适性 对后现代主义者来说,知识是权力的反映 实证主义主张探索世界形成知识的方法是唯一的 对实证主义者来说,价值与知识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