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响应,由支队指挥中心或辖区消防救援大队启动,一般调派1~2个消防救援站,不少于2辆消防车12名消防员,视情调动1~2个专职消防队。 二级响应,由支队指挥中心或辖区消防大队启动,一般调派不少于2个消防救援站,不少于7辆消防车30名消防员,视情调动2~3个专职消防队。 三级响应,由支队指挥中心启动,一般调派3~5个消防救援站,不少于10辆消防车,不少于50名消防员,视情调动3~5个专职消防队。 四级响应,由支队全勤指挥部启动,一般调派5~8个消防救援站,不少于25辆消防车120名消防员,视情调动5~8个专职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