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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属于国际私法中( )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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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依职权主动审查该仲裁过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况  该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是穷尽性的  如该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如该裁决所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性质,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不予承认  予以承认  只是有限地承认  作为特例予以承认  
意思自治原则是当今大多数国家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  维护涉外民事关系稳定性原则,贯穿和体现于国际私法的各项制度中,是国际私法的首要的基本原则  最惠国待遇的作用结果是使不同外国自然人、法人之间处于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  各国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时要求对等的做法,是平等互利原则的体现  
国际条约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  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的基本渊源之一  我国在解决大陆与香港的区际法律冲突时,承认判例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际私法的渊源之一是冲突法领域的国际惯例,如1932年的《华沙――牛津规则》  
法国某公司控告某印度某公司侵权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  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与美国某海运公司约定由海运公司在指定港口装货运至指定港口而发生的有关法律关系属于国际经济法调整的范围,而不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  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为完成某项重要工程项目,通过政府接受某国际组织的大额贷款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  日本船舶与澳大利亚船舶在公海相撞,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随后澳大利亚船舶停泊在我国大连港口并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  
《l923年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  《 l924 年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  1927 年《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纽约公约  1926 年《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意思自治原则是当今大多数国家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   维护涉外民事关系稳定性原则,贯穿和体现于国际私法的各项制度中,是国际私法的首要的基本原则   最惠国待遇的作用结果是使不同外国自然人、法人之间处于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   各国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时要求对等的做法,是平等互利原则的体现  
美国某软件公司控告印度某软件公司侵权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  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与荷兰某海运公司约定由海运公司在指定港口装货运至指定港口而发生的有关法律关系属于国际经济法调整的范畴,而不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  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为完成股份制的改造,通过政府接受某国际组织的大额贷款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不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  巴西船舶“可赛号”与澳大利亚船舶“海神号”在公海相撞,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随后“可赛号”停泊在我国大连港口并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畴  
互惠保留  书面保留  商事保留  国际私法适用保留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  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  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法规范  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  
对国际私法的性质的理解不同  对国际私法的法律规范的认识不同  对国际私法的基本任务的理解不同  对国际私法的法律性的认识不同  
互惠保留  书面保留  商事保留  国际私法适用保留  
《1923 年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  《1924 年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  1926 年《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1927 年《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1958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对于仲裁过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况,只有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法院才予以审查  该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是穷尽性的  如该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如该裁决所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性质,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1970年《关于从国外获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  1965年《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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