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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甲,因单位房改急需款项,遂将其个人所有的蓝天股份公司股票质押给乙,借款10万元。有关该事例中质押合同效力的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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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自甲与乙签订质押合同之日设立  质权自甲与乙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设立  质权自甲取得乙的借款之日设立  质权因违法而部分无效  
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质押合同自甲、乙签订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甲、乙办理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甲取得乙的借款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因甲的股票不能设定质押而无效  
现任甲上市公司附属企业总经理之职的张某  乙公司持有甲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乙公司经理的儿子刘某  赵某1年前曾是甲上市公司的前5名股东单位丙公司的董事长  持有甲上市公司股份3%的王某  
质押合同自始无效  质押合同自甲与己办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生效  质押合同自甲取得己的借款之日生效  质押合同因甲的股票不能设定质押而无效  
甲系A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哥哥  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丙长期为A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丁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  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董事长妻子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股东  公司所处行业内专家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5%的股东单位  
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的附属公司B公司的法律顾问  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董事长的妻子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的股东  了解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专家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5%的股东单位  
董事长妻子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的股东  相关专家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5%的股东单位  
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  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甲的弟弟1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董事长之职  乙于3个月前卸任C公司总经理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  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  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7%的自然人股东  
该质押合同不生效  该质押合同自甲与乙办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  该质押合同自甲取得乙的借款之日起生效  该质押合同因甲的股票不能设定质押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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