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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1 d,于 5°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 d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所示的标签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应做环境影响评价
集中式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商业区 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地区 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地补给径流区 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危险废物,包括易爆的危险废物 新建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焚烧炉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必须高出最高建筑物5m以上 危险废物焚烧厂排放废水时,其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执行 焚烧残余物按一般工业废物进行处置
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危险废物,包括易爆的危险废物 新建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焚烧炉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必须高出最高建筑物5m以上 危险废物焚烧厂排放废水时,其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执行 焚烧残余物按一般工业废物进行处置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 相容的危险废物 刺激性的危险废物 易燃烧的危险废物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危险废物,包括易爆的危险废物 新建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焚烧炉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必须高出最高建筑物5m以上 危险废物焚烧厂排放废水时,其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执行 焚烧残余物按一般工业废物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m以外,地表水域150m以外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场界应位于居民区1000m以外,地表水域150m以外
有毒的危险废物 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有害的危险废物 刺激性的危险废物
医院临床废物 多氯联苯废物 含硝化纤维素的危险废物 工业废物
厂址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实验区 厂址位于城市商业区 厂址远离地表水体,邻近400m有一座化肥厂 厂址下风向500m处有一村镇
危险废物填埋场的运行 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 危险废物贮存的污染控制 危险废物填埋场的监督管理
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m以外,地表水域150m以外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场界应位于居民区1000m以外,地表水域150m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