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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法院在审理一涉外商事案件时需向位于甲国的某公司送达。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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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  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  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  
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  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  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  
甲在美国绑架了乙,并将之带到中国  中国公民与美国某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  日本某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就其被吊销营业执照一事提起的诉讼  中国公民甲向中国公民乙在上海开出了一张需瑞士银行付款的汇票,后出现纠纷乙诉至中国法院  
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应首先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不得对被告采用邮寄送达方式  可通过中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向被告进行送达  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送达  
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  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  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  
当事人举证证明  法官依职权查明  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  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调取证据的请求,不必以请求书的方式提出  请求书应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甲国的中央机关  金律师作为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上述公约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中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在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向华侨取证  
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  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  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  
甲国诉讼代理人可直接在中国向该证人获取证人证言  甲国法院可将请求书交中国外交部,请求代为取证  中国可以该请求书不属于司法机关职权范围为由拒绝执行  甲国驻中国领事代表可在其执行职务范围内,向该证人获取证人证言  
甲国法院可将请求书交中国司法部,请求代为取证  中国不能以该请求书不属于司法机关职权范围为由拒绝执行  甲国驻中国领事代表可在其执行职务范围内,向中国公民取证,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甲国当事人可直接在中国向有关证人获取证人证言  
有关本案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甲国法律  若根据甲国的法律,本案应当适用乙国法,则中国法院在审理时应当适用乙国法  如果甲国内部存在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的情形,则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如果中国关于本案存在强制性规定,则应当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中国的司法机关可依上述公约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应以请求书的方式提出调取证据的请求  应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甲国的中央机关转交调取证据的请求书  中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在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在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向中国籍当事人取证  
甲国法院可将请求书交中国司法部,请求代为取证   中国不能以该请求书不属于司法机关职权范围为由拒绝执行   甲国驻中国领事代表可在其执行职务范围内,向中国公民取证,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甲国当事人可直接在中国向有关证人获取证人证言  
在中越边境的中国公民李某与越南公民阮某的贸易合同纠纷  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  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或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关于信用证的纠纷案件  
甲国法院可将请求书交中国司法部,请求代为取证  中国不能以该请求书不属于司法机关职权范围为由拒绝执行  甲国驻中国领事代表可在其执行职务范围内,向中国公民取证,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甲国当事人可直接在中国向有关证人获取证人证言  
法院应将蜂房定性为不动产,因为蜂房在甲国,甲国认为蜂房是不动产  应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蜂房是不动产,还是动产  应由中国法律对蜂房进行定性  应依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对蜂房进行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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