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的独资企业 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和房屋权属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和房屋权属 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组建新公司,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90%,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权属
军队离退休人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免征契税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对于同一自然人发起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公司之间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 对原中国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进行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以出让方式承受原划拨用地,免征契税
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超过75%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旅游业的,免征契税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因不可抗力丧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征契税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的独资企业 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和房屋权属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和房屋权属 国有控股公司以部门资产组建新公司,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90%,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权属
对非公有制企业经批准整体改建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 破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破产后,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没有与原企业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承受荒山使用权,用于筹建旅游开发的行为 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作价入股的 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行为 企业合并中,新设方或存续方承受被解散方土地、房屋权属,如合并前各方为相同的投资主体的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0%,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房屋权的
对国有、集体企业经批准改建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届 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 破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破产后,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届
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公司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 破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破产后,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但没有安置破产企业的员工
对国有、集体企业经批准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企业分立中,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酌,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 破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破产后,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家机关承受房屋用于对外从事饭店经营的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65%以上的 企业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林业生产
以自有房产作价投入本人经营的独资企业 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和房屋权属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和房屋权属 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组建新公司,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90%,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权属
对非公有制企业经批准整体改建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 破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破产后,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的独资企业 以金银首饰等价交换房屋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和房屋权属 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90%,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权属
对国有、集体企业经批准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企业分立中,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 破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破产后,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国有独资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 城镇职工按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 个人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农业生产 房屋买卖中的购房精装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