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提请召开债权人会议的主体包括(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3个月 视为放弃债权  1个月 视为未收到通知,法院应以公告方式催促  3个月 视为未收到通知,法院应以公告方式催促  1个月 视为放弃债权  
不予受理的裁定  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  驳回起诉的裁定  其次审法院的裁定  驳回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裁定  
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  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表决同意通过的半数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必须占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其它情形  数额不确定的。    
诉讼程序  执行程序  审判程序  监督程序  
要求已知的债权人通知  要求债务人通知  公告通知  不通知,留待以后处理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且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所有给付之诉  复杂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  所有案件  
必须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必须由债务人提供财产担保  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债务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  
不予受理的裁定  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  驳回起诉的裁定  第二审法院的裁定  驳回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裁定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件  人身伤害侵权赔偿案件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案件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