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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组认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成立,并且被请求人未要求进行口头审理的,可以直接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 合议组认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不成立,将会作出维持专利权决定的,应当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进行书面审查 合议组认为被请求人的意见陈述理由正确,将会作出维护专利权决定的,应当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随附转送文件通知书,通过口头审理结案 请求人对于口头审理通知书未作答复,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合议组可以直接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依请求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依职权审查为特别原则 对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不具有追溯力
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 专利申请审查中的异议程序; 专利权撤销程序; 专利权放弃制度。
投诉人或者请求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 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之中的 专利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之中的 专利权已经终止,专利权人正在办理权利恢复的
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 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期满 专利进入无效宣告程序
请求人请求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但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专利权人未提交口头审理回执,也未参加口头审理 当事人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提出两项无效理由,在口头审理时可以放弃其中一项无效理由 当事人有权自行与对方和解 专利权人针对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主动缩小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且相应的修改文本被专利复审委员会接受的,视为专利权人承认大于该保护范围的权利要求自提交修改之日起无效 专利权人声明放弃部分权利要求的,视为专利权人承认请求人对该项权利要求的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或者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五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请求人请求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但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依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确定 专利权人未提交口头审理回执,也未参加口头审理 当事人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确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确定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期限是自该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6个月后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请求宣告一项专利权无效,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即使在专利权终止后,也允许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被告请求中止诉讼的,应当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专利权提出宣告无效请求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原告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中没有导致该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技术文献的,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以前的无效请求审查中曾经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的,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可以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对专利权无效宣告决定不服的,只能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对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收到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应当中止审判程序,待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生效后再恢复审判程序. 可以不中止审判程序,继续开庭审理. 可以在专利权人提供担保的前提下不中止审判程序. 可以在被告提供担保的前提下中止审判程序.
假冒他人专利的 存在专利权属纠纷的 质押期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专利权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或者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五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只有与专利权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才能够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专利权终止后,任何人不得再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请求人在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作出之前可以撤回无效请求. 在无效程序中,无效请求人不得改变无效理由.
专利权的终止导致专利权自始无效 专利权的撤销导致专利权自始无效 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宣告无效之日起无效 专利权一经终止就不能恢复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不具有追溯力 对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依请求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依职权审查为特别原则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