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死亡3人以上(含本数)的火灾,大队值班领导在获知现场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向支队指挥中心电话报告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参战力量等基本信息,并以《值班信息快报》形式在30分钟内上报支队 死亡1人至2人的火灾,大队值班领导应立即向支队指挥中心电话报告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参战力量等基本信息,并在灭火救援结束1小时内上报《值班信息快报》 死亡3人以上(含本数)的火灾,大队值班领导在获知现场情况报告后的30分钟内向支队指挥中心电话报告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参战力量等基本信息,并以《值班信息快报》形式在1小时内上报支队 死亡1人至2人的火灾,大队值班领导应在获知现场情况报告后的30分钟内向支队指挥中心电话报告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参战力量等基本信息,并在灭火救援结束2小时内上报《值班信息快报》
死亡3人以上(含本数)的火灾,大队值班领导在获知现场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向支队指挥中心电话报告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参战力量等基本信息,并以《值班信息快报》形式在30分钟内上报支队 死亡1人至2人的火灾,大队值班领导应立即向支队指挥中心电话报告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参战力量等基本信息,并在灭火救援结束1小时内上报《值班信息快报》 死亡3人以上(含本数)的火灾,大队值班领导在获知现场情况报告后的30分钟内向支队指挥中心电话报告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参战力量等基本信息,并以《值班信息快报》形式在1小时内上报支队 死亡1人至2人的火灾,大队值班领导应在获知现场情况报告后的30分钟内向支队指挥中心电话报告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参战力量等基本信息,并在灭火救援结束2小时内上报《值班信息快报》
支队指挥中心应在第一时间了解现场情况 火灾超过2小时未被扑灭时,可以暂时不向总队指挥中心上报《值班信息快报》,待报灭后再上报 支队指挥中心随时向总队指挥中心报告火灾扑救情况,并通过图传设备将现场图像传输至总队指挥中心 发生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报告时,要采取边处置、边电话报告的形式,迅速报告有关信息
119指挥中心 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 派出所值班室 派出所值班领导
应在第一时间向支队指挥中心电话报告 每30分钟电话向支队指挥中心报告火灾扑救情况,并通过图传设备将现场图像快速传输至支队指挥中心 火灾得到控制、已被扑灭时,电话向支队指挥中心报告 火灾扑救结束后1小时内,上报《值班信息快报》 火灾扑救结束后30分钟内,上报《值班信息快报》
消防力量调派应按照火警和应急救援等级和类型实施 警情等级通常由作战指挥中心根据最新接报的灾害信息或现场指挥员续报的灾害信息来确定 接到非辖区报警或者增援请求时,应及时向上级作战指挥中心报告,按照命令调集力量;情况紧急时,可边调度边报告 接到非辖区报警时,均可以拒绝出警,并要求报警人向辖区消防队报警
消防力量调派应按照火警和应急救援等级和类型实施 警情等级通常由作战指挥中心根据最新接报的灾害信息或现场指挥员续报的灾害信息来确定 接到非辖区报警或者增援请求时,应及时向上级作战指挥中心报告,按照命令调集力量;情况紧急时,可边调度边报告 接到非辖区报警时,均可以拒绝出警,并要求报警人向辖区消防队报警
对于总队调集力量跨区域增援的,参与救援的消防支队值班员要掌握各参战力量人员、车辆数目增加情况,及时向总队指挥中心上报《救援、增援力量一览表》,并与各参战力量保持不间断联系,每小时报告一次队伍行进情况。 对于总队调集力量跨区域增援的,参与救援的消防支队值班员要掌握各参战力量人员、车辆数目增加情况,及时向总队指挥中心上报《救援、增援力量一览表》,并与各参战力量保持不间断联系,每2小时报告一次队伍行进情况。 对于部消防局调集力量跨区域增援的,参与救援的消防支队应于30分钟内向总队指挥中心上报《值班信息快报》,报告力量调集情况,每小时通过电话向总队指挥中心报告一次灾情和救援队伍行进情况。 对于部消防局调集力量跨区域增援的,参与救援的消防支队应于1小时内向总队指挥中心上报《值班信息快报》,报告力量调集情况,每2小时通过电话向总队指挥中心报告一次灾情和救援队伍行进情况。
电话线路故障 无线通信信号中断 有线通信信号中断 报警人自行挂断报警电话
对于总队调集力量跨区域增援的,参与救援的消防支队值班员要掌握各参战力量人员、车辆数目增加情况,及时向总队指挥中心上报《救援、增援力量一览表》,并与各参战力量保持不间断联系,每小时报告一次队伍行进情况。 对于总队调集力量跨区域增援的,参与救援的消防支队值班员要掌握各参战力量人员、车辆数目增加情况,及时向总队指挥中心上报《救援、增援力量一览表》,并与各参战力量保持不间断联系,每2小时报告一次队伍行进情况。 对于部消防局调集力量跨区域增援的,参与救援的消防支队应于30分钟内向总队指挥中心上报《值班信息快报》,报告力量调集情况,每小时通过电话向总队指挥中心报告一次灾情和救援队伍行进情况。 对于部消防局调集力量跨区域增援的,参与救援的消防支队应于1小时内向总队指挥中心上报《值班信息快报》,报告力量调集情况,每2小时通过电话向总队指挥中心报告一次灾情和救援队伍行进情况。
灭火救援指挥系统 消防GIS 化学灾害辅助决策 互联网街景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