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柳州、桂林调集1组力量编成(2个编队4辆消防车),其他地区结合灾情实际,调集辖区的1~2个编队出动灭火。 南宁、柳州、桂林调集2组以上力量编成(4个编队8辆消防车),其他地区调集3个编队6辆消防车灭火。 南宁、柳州、桂林调集3组以上力量编成(6个编队12辆消防车),其他地区调集2组以上力量编成(4个编队8辆消防车)及支队战勤保障大队(中队)参与灭火。 南宁、柳州、桂林调集6组以上力量编成(12个编队24辆消防车)、其他地区调集5组以上力量编成(10个编队20辆消防车)出动灭火,支队战勤保障大(中)队出动,总队指挥中心视情况调集跨区域增援力量编成,协调灭火救援专家协助处置。